簽訂《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簽訂《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 l、有權處理的黨政機關(單位)對直接受理的信訪事項,信訪工作機構及上級黨政機關(單位)交辦、轉送的信訪事項,要自收到信訪事項l 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要同信訪人簽定《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告知書)。對上級或信訪工作機構交辦而不予受理的信訪事項要向交辦機關(單 位)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信訪人。 2、《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告知書)一式多份,信訪人、有權處理的黨政機關(單位)、交辦和轉辦機關(單位)各執一份。 3、信訪人匿名或姓名、住址、單位不詳的,不籤《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不告知。
二、調查處理 承辦機關(單位)應當認真聽取信訪人的投訴請求及相關機關(單位)或人員的意見,調查處理要做到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正確,處理意見恰當,處理意見要落實,程式規範,期限明確,搞好回訪。 l、事實清楚。對信訪事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當事人。起因和發生的過程,造成的後果,有關機關(單位)是否做過處理等,要清楚明瞭。 2、處理意見恰當。處理意見必須根據調查核實的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沒有政策規定或政策規定不明確的信訪事項,既要充分考慮歷史背景,又要從實際出發,妥善處理。 3、處理意見要落實。因條件所限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落實處理意見的,必須有落實方案,明確落實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時限,並得到信訪人的同意。 4、程式規範。受理、辦理、稽核、報送等工作程式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有關材料完整、手續齊全。 5、期限明確。所承辦的信訪事項自承辦機關(單位)與信訪人簽訂《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之日起,60日內辦結。確需延期的要經批准,延期不得超過30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上級機關(單位)或領導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按要求辦。 6、出具《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並搞好回訪。《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要當面送交信訪人並進行回訪,在向信訪人講清基本事實、政策依據、處理意見 後,請信訪人在《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上籤署回訪意見。同時,要告知信訪人如對處理意見不服,何時向何機關(單位)提出複查、複核請求。 7、《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同時送交辦機關(單位)、上級複查機關(單位)。
簽訂《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簽訂《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 l、有權處理的黨政機關(單位)對直接受理的信訪事項,信訪工作機構及上級黨政機關(單位)交辦、轉送的信訪事項,要自收到信訪事項l 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要同信訪人簽定《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告知書)。對上級或信訪工作機構交辦而不予受理的信訪事項要向交辦機關(單 位)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信訪人。 2、《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告知書)一式多份,信訪人、有權處理的黨政機關(單位)、交辦和轉辦機關(單位)各執一份。 3、信訪人匿名或姓名、住址、單位不詳的,不籤《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不告知。
二、調查處理 承辦機關(單位)應當認真聽取信訪人的投訴請求及相關機關(單位)或人員的意見,調查處理要做到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正確,處理意見恰當,處理意見要落實,程式規範,期限明確,搞好回訪。 l、事實清楚。對信訪事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當事人。起因和發生的過程,造成的後果,有關機關(單位)是否做過處理等,要清楚明瞭。 2、處理意見恰當。處理意見必須根據調查核實的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沒有政策規定或政策規定不明確的信訪事項,既要充分考慮歷史背景,又要從實際出發,妥善處理。 3、處理意見要落實。因條件所限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落實處理意見的,必須有落實方案,明確落實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時限,並得到信訪人的同意。 4、程式規範。受理、辦理、稽核、報送等工作程式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有關材料完整、手續齊全。 5、期限明確。所承辦的信訪事項自承辦機關(單位)與信訪人簽訂《信訪事項辦理雙向責任書》之日起,60日內辦結。確需延期的要經批准,延期不得超過30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上級機關(單位)或領導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按要求辦。 6、出具《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並搞好回訪。《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要當面送交信訪人並進行回訪,在向信訪人講清基本事實、政策依據、處理意見 後,請信訪人在《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上籤署回訪意見。同時,要告知信訪人如對處理意見不服,何時向何機關(單位)提出複查、複核請求。 7、《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同時送交辦機關(單位)、上級複查機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