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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寶寶孕育

    已知的耳毒性藥物有近百種,常用的有耳毒性的抗生素類有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丁胺卡那黴素、小諾黴素、妥布黴素等;大環內酯類抗生素中的乳糖酸紅黴素;四環素類抗生素中的二甲胺四環素;其他的還有去甲萬古黴素、多粘菌素等抗生素。除了抗生素之外,還有耳毒性的抗腫瘤藥中的長春新鹼、順鉑等; 解熱鎮痛抗炎藥中的乙醯水楊酸(即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即消炎痛 );抗瘧藥中的磷酸氯奎、奎寧、乙胺嘧啶;利尿藥中的呋喃苯胺酸(即速尿、又名呋塞米)、利尿酸等。其中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的耳毒性在臨床上最為常見。

    一、  藥物引起內耳中毒的臨床特點:  

    1、中毒途徑:藥物經口服、肌肉注射、靜脈注射、區域性創面敷用、體腔或椎管注射、中耳滴藥等途徑、均可對內耳產生毒副作用,孕婦使用該藥可經胎盤損害胎兒的聽力。

    2、聽力損害的特點:早期為明顯雙耳或單耳高頻聽力損失,自用藥到出現耳聾需要一段時間,且還有明顯的延遲作用。聽力損失在用藥停止一段時間後發生,隨時間的延長而加重,晚期表現為全頻程的聽力喪失甚至全聾。

    3、個體差異:有些病人往往有家族傾向和個體差異,在使用該類藥物時,即使小劑量、短療程、正常用藥途徑,也可能出現早期或嚴重的耳中毒反應。 

    4、年齡差異:兒童和老年人易出現藥物性耳中毒。

    5、腎功能不全患者禁用該類藥物;在噪聲環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人,因內耳較脆弱,可加重藥物的損害。 

    二、用藥注意: 

    1、嚴格掌握適應症,慎重選用; 

    2、仔細詢問家族史、過敏史、用藥史;

    3、6歲以下兒童、孕婦和65歲以上老人慎用; 

    4、儘量不用高日劑量或者採用間歇式給藥(例如對結核病的治療); 

    5、長期治療不能超過兩週(結核病除外)

    6、發熱、脫水和敗血症時,血藥濃度增高應減少劑量

    7、不能聯合使用或先後使用耳毒性藥物,這樣會加重耳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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