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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149663529951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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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好運來4586074649547
養兒防老、贍養父母為兒女盡孝心之法定之責。父母得病住醫院治療,理應兒女出錢付醫療費。若父母積蓄金額付醫療費有餘,父母付之而子女可負擔營養餐費用;若父母無存款,理應由子女負擔全部療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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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淑敏1955
謝謝邀請:結婚後雙方的父母,不管是有病,或者有其他的事情,都有義務擔負起責任,如果一方病了或者母親或者父親,都要陪著他們到醫院看病,父母都有退休費,經濟方面不缺,一般家長也不願意孩子擔負,因為現在的孩子壓力大,掙錢不容易,所以家長心疼孩子,如果得了大病,孩子應當主動的但付點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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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鳴鐘12
這個問題我的有點怪。你父母有病,你不應該陪著去醫院嗎?拿錢不應該嗎?至於父母用不用你陪,用不用你拿錢,那是父母的事。別忘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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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說的大叔字字暖人心
父母生養我們長大成人,理應該經常的來關照他們的,這是中華民族的優良美德。特別是現在男女雙方都是獨生子的情況下,四位老人都得靠小倆口來操心看護,責任和負擔都挺重,作為雙方的父母也會認識到的。平常生活上的小事,儘量自己處理,除非得上大病,自己沒能力來解決,就得麻煩孩子們了,該麻煩的就得麻煩他們,養兒防老這是天經地義的。
現在都有醫保,一般的病住院也用不了多少錢的,因為要報銷,就是該拿的錢不管是兒是女都該拿,還應該主動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