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目的是持有資產等待升值,賺取其中的差價,獲得一定的利潤。 長期股權投資的主要目的是透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係,以分散經營風險。長期股權投資是指: ①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 ②企業持有的能夠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也就是說各股東都不能單獨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 ③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大股東可以實施控制,但我方也存在較大的表決權)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 ④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除上述情況以外,企業持有的其他權益性投資,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長期股權投資的特點: ①長期股權投資在初次確認時即能確定將長期持有。一般認為此處的長期為超過一年的期間; ②如果權益性投資目的是出於對被投資者的長期控制、共同控制或者能夠施加重大影響,則該項權益性投資無論是否具有活躍市場和公允價值,均應按相關規定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反之持有意圖並不是為了控制或重大影響,則應確認為相應的金融資產;但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權益性投資也應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特點: ①該資產持有限期不定,即企業在初次確認時並不能確定是否在短期內出售以獲利,還是長期持有以獲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圖界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 ②該資產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透過活躍市場獲取。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目的是持有資產等待升值,賺取其中的差價,獲得一定的利潤。 長期股權投資的主要目的是透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係,以分散經營風險。長期股權投資是指: ①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 ②企業持有的能夠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也就是說各股東都不能單獨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投資; ③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大股東可以實施控制,但我方也存在較大的表決權)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 ④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 除上述情況以外,企業持有的其他權益性投資,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長期股權投資的特點: ①長期股權投資在初次確認時即能確定將長期持有。一般認為此處的長期為超過一年的期間; ②如果權益性投資目的是出於對被投資者的長期控制、共同控制或者能夠施加重大影響,則該項權益性投資無論是否具有活躍市場和公允價值,均應按相關規定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反之持有意圖並不是為了控制或重大影響,則應確認為相應的金融資產;但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權益性投資也應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特點: ①該資產持有限期不定,即企業在初次確認時並不能確定是否在短期內出售以獲利,還是長期持有以獲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圖界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 ②該資產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透過活躍市場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