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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492675711820

    六月份,對低產旺長果樹施行環剝術,透過截斷枝幹的營養運輸通道,使葉片所製造的光合產物更多地用於花芽的形成。但這種措施採取不當,又會造成樹勢衰弱,降低樹體的抗病抗逆能力,引發腐爛病等病害的嚴重發生。對果樹環剝,應因樹施術,避免以下誤區。  環剝物件不當 適於環剝的應該是愈傷能力強、成花困難、適齡不結果和生長勢強旺的樹,絕不能不分品種和樹勢,見樹就剝。  環剝時間不當 適當的環剝時期至6月上旬,即果樹花芽生理分化期開始之時。環剝過早,影響新梢正常生長,環剝過晚(7月份以後),當年傷口難以癒合,容易死枝。環剝過早過晚,促花效果都不佳。  環剝部位不當 環剝應在骨幹枝距中央領導幹15~30釐米或側枝的光滑部位進行,切不可在主幹上環剝,以防止樹勢極度衰弱,造成產量低、品質劣、經濟壽命短等不良後果。  多道環剝 只能在主枝或側枝上環剝一圈,不能既在側枝上環剝,又在其著生的母枝上環剝,更不能在一個枝上同時環剝兩道或多道。對於環剝一次後生長仍較旺的樹或枝,宜在7月初,第一次環剝的傷口至少有1/2已經癒合時,在上次剝口以下3~5釐米處進行第二次環剝,且剝口應比第一次環剝的剝口窄。  剝枝量過大 每棵樹的剝枝量應視其生長勢而定,不應超過全樹骨幹枝總量的2/3~1/2,留一部分枝不環剝,使根系仍能得到少量光合產物,以免過分削弱樹勢,造成樹勢早衰。  剝後塗藥 有些果農擔心環剝部位感染腐爛病菌,因而在剝口上塗一些福美砷之類的藥物,結果造成死樹(枝)。環剝傷口不應隨意塗藥,以利於傷口順利癒合。  剝後管理不當 環剝以後,若剝口在一個月內仍沒有癒合,應用塑膠薄膜包紮,以促進傷口迅速癒合;環剝以後應加強果園的肥水管理,在生長期加噴2~3次0.4%~0.5%的尿素液和0.2%~0.4%的磷酸二氫鉀,以補充樹體營養;成花量較大時,次年花期要進行嚴格的疏花,使樹體合理負載,維持其健壯樹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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