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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何以笙丶丶

    兩個案子

    愁思郎事件其實“愁思郎”是誤聽,是佐藤的爸爸在臨死前對真正的兇手說“去自首”(日文兩個發音很像)。真正的兇手就是佐藤爸爸的棒球4人組之一。佐藤爸爸能夠比其他警察更快的發現是因為他和兇手是最好的棒球夥伴,無數次看他揮棒的動作,所以在搶銀行時候搶匪揮棒打警員的動作他馬上就認出了是他的好友。他沒有立刻抓他,而是勸他一起去自首。在自首路上,他的好友衝出了馬路,眼看就要被車子撞到,佐藤爸爸撞開了他,自己被撞,死了。

    其他人不知道這個事情,只知道佐藤爸爸的警察筆記最後寫的幾個字,那幾個字日文用羅馬拼音拼出來就是KAN O,是兇手鹿島的綽號,(KA NO)(寫成日文的假名就完全不一樣了,所以大家都沒有聯想起來)

    直到那天高木在看地鐵牌子的時候,因為這個站點的站名正好也可以玩這個文字遊戲,所以他一下子就想到了真相。(因為高木直到4個嫌疑人的名字,而且那段時間也一直在想這件事)於是立刻給佐藤打電話,沒想到不巧被在周圍的兇手聽見,所以兇手下手要殺高木。

    然後因為他採用的是燒死高木的方法,在案子的最後大家說“如果沒有察覺事件真相,可能會誤以為高木是被最近盛行的縱火犯殺掉的”,兩個案子其實沒有關係。

    縱火犯就是那個長鬍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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