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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非著名法醫

    推斷死因是法醫的工作,法醫必須透過事實,什麼是事實,就是能看到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眼見為實。

    法醫屍體檢驗的過程,大致分一下步驟:

    第一衣著檢驗,就是看看死者衣服是否完整是否有破口,

    第二就是脫完衣服,對屍體進行屍表檢驗,主要看看死者有無暴力工具打擊痕跡及機械性窒息的徵象,還有就是看死者全身有無皮下出血、表皮剝脫、創口、頭皮血腫、球瞼結合膜有無出血點、角膜是否透明、瞳孔是否等大等圓、口鼻腔外耳道有無異常、頸部有無掐勒、有無骨折、有無抵抗傷、有無被性侵、屍斑是怎麼樣、屍僵是怎麼樣等等。如果屍表檢驗結束,至少有一個答案,那就是是否排除暴力工具打擊(刀槍棍棒)還有是否有機械性窒息徵象。如果不是案子,屍表檢驗給的只是一個排除性意見。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一個人被人發現死在某個地方,經過屍表檢驗,未發現有暴力工具打擊痕跡及機械性窒息徵象,如果死者家屬問我怎麼死的,對不起,我只能給你一個排除性的意見,因為臟器都在身體裡面,哪裡發生了病變,我根本看不到,但是透過角膜混濁程度,屍僵屍斑屍溫我可以給你一個大致的死亡時間。

    第三步就是解剖檢驗,如果是案子,身體有明確的創口或者骨折,透過解剖,主要是看腦子心肝脾肺腎等臟器有無損傷來確定死因。比如心臟有創口,顱腦裡有大面積出血這種肉眼一看就能看出的,可以明確給出死因。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有些死者家人懷疑是被他人加害死亡,解剖後各臟器沒有明顯的損傷,那怎麼定死因呢?那就到第四步病理檢驗。

    第四步病理檢驗,就是解剖過程中提取死者腦組織,心臟,肝,脾,雙肺,雙腎,雙側腎上腺等放在一個桶裡,用福爾馬林固定,然後經過一系列操作做成切片在顯微鏡下觀看是否致死疾病。比如是否有冠狀動脈狹窄,是否腦幹有出血等。如果有明確的致死性疾病,這個也可以定死因。那如果沒有致死性疾病怎麼辦?那就定不了死因。因為現在科學的發現程度還沒有發達到那樣的程度。

    因為現在有很多猝死的案例,平時死者身體健康,多數還是年輕人,睡夢中就死亡了。這樣的案子我也出過不少。透過以上屍檢根本找不到死因,這也是法醫學上說的青壯年猝死綜合症。

    當然現在的解剖都會抽取死者心血,或者胃內容還有胃壁肝臟進行毒化檢驗,以排除常見毒物中毒致死的可能。

    以上就是法醫屍體檢驗鑑定的大致情況。屍體檢驗的時候每一步都會拍照或者錄影固定。

    但是我作為法醫,如果當事人不相信鑑定結果,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申請對屍體重新鑑定,就是由我們上一級的鑑定機構重新對屍體做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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