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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正常正常

    可以啊,就是幹,而且很多軍隊都幹過,比如蘇聯對於德國黨衛軍好幾支部隊都拒絕接受投降,堅持斬盡殺絕,澳洲對於日軍,這就是恨入骨髓,不死不休的結果

    還有就是大部分軍隊對於狙擊手和特種部隊都是拒絕接受投降的,儘量擊斃,即便俘虜,也是大部分就地槍決了,這也是因為太恨了的過

  • 2 # 五嶽掩赤城

    原則上不行,這個是寫進《日內瓦公約》裡的,這個各國政府都是承諾嚴格遵守的,事情鬧太大,國家形象大受損害,自己公民也不樂意,政府也很難辦,只能把你法辦了。

    《日內瓦公約》第三條規定不實際參加戰事之人員,包括放下武器之武裝部隊人員及因病、傷、拘留、或其他 原因而失去戰鬥力之人員在內, 在一切情況下應予以人道待遇,不得基於種族、膚色、 宗教 或信仰、性別、出身或財力或其他類似標準而有所歧視。a 、對生命與人身施以暴力,特別如各種謀殺、殘傷肢體、虐待及酷刑;b 、作為人質;c 、損害個人尊嚴,特別如侮辱與降低身份的待遇;d 、 未經具有文明人類所認為必需之司法保障的正規組織之法庭之宣判, 而遽行判罪及 執行死刑。

    但實際戰鬥中,都指望嚴格遵守那就naive了,自己下手幹淨點,把痕跡擦乾淨,別留下把柄就行了。斯大林的名言:“勝利者是不受指責的。”

    比如說《兄弟連》裡的經典鏡頭,空降兵在敵後行動,是難以攜帶戰俘進行轉移的,於是就有這樣的鏡頭,斯皮爾斯中尉給被俘德軍每人髮根煙,然後鏡頭一轉,溫斯頓聽到湯姆森衝鋒槍的聲音。

    類似的在電影《拯救大兵瑞恩》中也有,一句“抱歉,聽不懂你們說什麼。”

    所以,接受不接受投降的問題,太幼稚了,戰爭中首先泯滅的就是公理,至於人性,看你願不願意保留了。但是,至少把屁股擦乾淨,別留下太惡劣的把柄,比如說美軍阿布格萊布監獄的虐囚事件什麼的,讓全世界都知道。

    反正就是自己弄乾淨,不要給國家添麻煩

  • 3 # 兔哥哨位

    優待戰俘是《日內瓦公約》規定的,各國都承認也都說會認真執行並都說自己做的很好。但戰爭除了殘酷留下死亡,同時也會留下仇恨,這個仇恨不是一個公約所能制約的了的,對於關進戰俘營的沒問題,但也不是說就百分百安全,至於受到優待就更是問題,自己國家的戰士受到哪些優待了!戰鬥進行中投降的死亡率會更高,越是小規模的戰鬥越難保證,舉個例子,一個深入敵後的小分隊會為了幾個戰俘而消弱自己的戰鬥力嗎(戰俘是需要人看管,吃飯,甚至醫治)?況且說不定為此暴露自己。你的戰友老鄉被打死了你因氣憤殺了個戰俘能怎樣。是否接受對方投降取決於戰場格局和政治的需要,所以說戰爭是殘酷無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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