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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老年人的健身需求與社群居民的休息需求矛盾,近年來爆發了不少的衝突,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請各位大神站在中立的角度,客觀認真地分析(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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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大龍78283067

    只能政府參與才能夠解決廣場舞擾民的問題了。現在的廣場舞參與的人越來越多,制止絕對行不通了。要解決廣場舞擾民問題只能政府在財政上多規劃多投入財力多建大型的廣場。不然這個問題是絕對不可能解決的,社會就會分化,後果嚴重。

  • 2 # 離下南山

    跳廣場舞大媽大爺大娘都愛好,想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現在是創造文化廣場舞的腳步,想管也管不了,誠管他們都管不了,別人更說不了,其實,這廣場舞不好解決,這是屬於文藝團隊一樣,大嬸,大嫂,大姐,大媽大爺,都是為了段練身體,健健康康的,多好的事情,晚上一會就跳完了,能擾亂誰啊?這是一個城市宣傳隊名字一樣,宣傳段練,家裡有老年人出去段練身體健康長壽,家人也放心,段練身體,無病無災無難,多好的事情,人活著就得要活動活動筋骨,長期段練身體好,誰也不愛誰,就是圖個熱鬧,大家都能理解,理解萬歲吧!

  • 3 # 易梵天

    首先要雙方一起坐下來談,作為管理者必須要盡心盡責,在氣氛和諧的情況下,將雙方的訴求進行統一整理。比如廣場舞群眾對於業餘生活的豐富追求,和不跳舞群眾所需要的安靜環境進行一個標準性的劃分。

    廣場舞群眾的跳舞時間以及高音喇叭所放出的聲音音量是否為可控,以及是否違背了正常人的生物鐘休息以及行為規律,早上5點正是睡覺的時候,廣場舞群眾開始跳舞,這樣的行為是否合乎公理。

    休息群眾要求一點聲音都沒有或者禁止該區域出現廣場舞是限定了其他人在公共場合的人身自由權,這個要求屬於個人行為,並不符合社會規則,因此,協調降低休息群眾對吵鬧行為的噪音標準也是管理者的管理行為。

    透過調查瞭解廣場舞群眾和休息群眾對於生活的要求標準後,進行社會行為的管理,這樣才能夠站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解決廣場舞擾民問題。不能夠一刀切來強壓某一方的需求,而是針對相矛盾的兩種需求取折中的思考模式。

    修正廣場舞群眾的活動時間,鍛鍊身體不是為了擾民,而是自我身心的愉悅。為了廣場舞群眾著想,自然能夠得到廣場舞群眾的體諒,不要站在對立面的角度去與廣場舞群眾商議協調,這樣才能在友好的氣氛中達成共識。

    降低休息群眾對環境因素的要求,同樣應以同理心的方式去交涉勸導,對於休息群眾被打擾的煩躁心情表示認同,並給出確實的解決方案,讓休息群眾進行諒解和接受。

    解決方案的條款應細緻的落實到處罰規則上,標準可以設定一個音量標準,使用噪聲測量儀器定位,並進行抽查。也可以對廣場舞群眾進行收費統一管理,剔除不良的故意搗亂分子。

  • 4 # 問風11

    這個問題已經演變成全民健身運動,(老年女士居多)不能取締!既然出現了擾民,那就得正視這個問題!我感覺應該指定場地,規定時間,同一舞曲,(禁止一個場地,多個音響同時播放)這事還得有關部門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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