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特殊防衛

    機動車斑馬線禮讓行人,看好嘍,是禮讓人,不是畜生。我還可以肯定的說,沒有哪個車主會去主動壓死可以看的到的畜生。狗沒有路權,狗主為何不管理狗?狗主的違法不能轉嫁到車主身上。所以,機動車輾壓了沒有狗主管理的狗,不存在未禮讓行人一說。

  • 2 # 東方馬

    支援,斑馬線前就應該減速慢行,這是交規規定的,禮讓行人只是其中的表現形式而已,應該對過斑馬線未減速讓行的司機重罰

  • 3 # 黃昏夕陽美

    別搞混了,規定是禮讓行人,是人,而不是指禮讓其它動物,當然,如果有大家畜剛好在斑馬線上,還是要注意避讓,不叫禮讓。

  • 4 # 臭臭元寶寶

    不可能,除非有影片或者違章全部照片!上次就有一個人把整張照片剪裁後說車不給狗讓被處罰。這是一種很嚴重抹黑司法機關的行為,要受到重逞的。

  • 5 # 深藍銀河系

    這司機說倒黴也是,人過斑馬線都很難保證,狗還要保證。碰上這種警察確實倒黴。不過這司機也很幸運,因為壓死了過斑馬線的螞蟻沒被罰該高興才是。

  • 6 # maishixing

    在鄉下讓動過馬路是常有的事,有時候要等十幾分鍾那群鵝才過完。是生命看到了都得讓一下。但在城裡讓動物過馬路唯一是人,除了人沒誰了,當然也要讓嘍。

  • 7 # 閒人249475518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紅綠路口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停車讓行,在沒有訊號燈道路,遇行人橫過道路,機動車應當避讓。這就是交規的"禮讓",明確規定了禮讓的物件是人而不是動物。未禮讓行人的要受罰,並未規定沒有停車讓動物先過就按"未禮讓行人"處罰,“禮讓行人"與“禮讓動物"是否等同,必須要有司法解釋,交警是沒有這個解釋權的,因此交警的這個處罰是濫用職權,屬於瀆職行為

  • 8 # 義言堂

    處罰錯誤,動物是沒有路權的,它和行人不能等同,必須由人帶領下才能上路。所以司機無責,動物擁有人還得賠償車損。

  • 9 # 迷茫人生95636471

    可入世界奇聞錄。首先卻定那是什麼線,是行人斑馬線還是狗行斑馬線。如果是行人斑馬線只讓行人,如果是狗行斑馬線為什麼要劃在人走的路上。如果是行人斑馬線沒停車讓狗,那隻能有狗律師如果定罪了。

  • 10 # 志叟

    城市交通法規應當以人為本,無主動物在馬路上亂竄,道路管理人員應當干預。要求機動車給動物“禮讓”不知有何法律依據,要求機動車小心行駛,避免撞壓動物是對的,卻決無處罰的道理。

  • 11 # 桉桉7

    法律明確規定了禮讓行人,沒有說禮讓動物,不能無線擴大法律,交警只是法律的執行者,並不是法律的制定者解釋者,盲目擴大法律的解釋造成了我們對法律的輕視不解和混亂,法律是預防犯罪的,不是製造犯罪的,也不是用來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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