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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史海爛柯人

    在這起案件中,導致孩子服毒自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最直接和最根本的原因,則是校園霸凌的發生,因此,施暴者是具有不可逃脫的責任的。

    宣威市海岱鎮一名初二的十四歲女生劉某,因遭受校園暴力而不願上學,在家長的詢問下,得知是該校兩名學生經常欺負她。之後,劉某母親前往學校反映問題,並與欺負劉某的兩名學生見面,表示已經“處理好了”。

    之後,劉某曾高高興興地前去上學,但僅半天又出現了“厭學”的表現。而劉某母親則因氣憤出門離開。在家委屈的劉某隨即喝下農藥自殺。

    透過這起悲劇可以清楚地發現,其實當前成人對於孩子的世界已經太過陌生。劉某的母親自以為前去學校反映問題並與施暴者交談,便能將問題解決。可事實上,個別未成年人早已習慣了人前一套背後一套。說白了,嘴上認錯後,很容易再次變本加厲地實施報復。

    而劉某很可能就是遭受了更為嚴重的霸凌後,才再次不願上學的。在劉某眼中,母親這樣最後一棵救命稻草也沒起到實質性作用,自己事後反而被變本加厲的欺負。在委屈之際,自己的母親又負氣出走。因此,絕望之際的孩子選擇了服毒自殺。

    未成年人的校園暴力行為,是歷來存在的,且呈現出明顯的上升和嚴重趨勢。儘管許多專家學者和法律人士都千方百計地研究應對策略,但所取得了實際效果卻微乎其微。

    我曾在之前的回答中提到,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除了確立處罰制度並從嚴處置外,實際上也別無他法。對於具體施暴者,並不被提倡的以暴制暴,反而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然而,要實施以上兩種方式,顯然充滿了挑戰。

    可以說,如今大家對未成年人的世界關注太少,已經難以體會和理解孩子的內心及其生活方式,這已經不僅僅是可以用代溝二字概括的了。也正因如此,類似的悲劇才會不斷上演。
  • 2 # 薩沙

    這種事情,當然有各種合理的解決方法,比如找老師、找對方家長、找學校甚至找派出所。

    但事實看來,完全無用,不然小女孩也不會自殺。

    如果解決不了,再去協商一遍。

    但如果還是沒用,二話不說,抄傢伙把對方父母欺辱人的孩子全部揍一頓。

    對於這種人,這種方法往往最簡單有效。

    以後如果敢欺負我家孩子,你欺負他一次,我就打你了兩次,看他媽誰怕誰。

    中國社會現在本來就是叢林社會,哪有什麼規矩好講。

    如果大家都講規矩,這個小女孩就不會被欺負致死了。

  • 3 # 讀不董li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首先要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是因為受到欺霸造成受害人死亡,並且也只能透過民事訴訟的方法向法院提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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