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提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支出-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2、計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3、計提工資(應發工資總額)
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發工資部分)
5、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6、住房公積金繳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7、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擴充套件資料
五險一金公司及個人的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
2.醫療保險:單位繳10%,個人繳2% ;
3.失業保險:單位繳1%,個人繳0.5%;
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為 1%;
5.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0.2%—1.9%共 8 個檔次,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單位所屬行業特點核定費率;
6.住房公積金:單位與個人繳費同等匹配。
按照新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賬務處理”對“應付職工薪酬”的規定: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係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專案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計提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支出-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2、計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支出-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3、計提工資(應發工資總額)
借:成本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發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發工資部分)
5、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6、住房公積金繳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7、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擴充套件資料
五險一金公司及個人的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
2.醫療保險:單位繳10%,個人繳2% ;
3.失業保險:單位繳1%,個人繳0.5%;
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為 1%;
5.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0.2%—1.9%共 8 個檔次,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單位所屬行業特點核定費率;
6.住房公積金:單位與個人繳費同等匹配。
按照新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賬務處理”對“應付職工薪酬”的規定: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係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專案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