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核桃粉不能稱之為“營養沖劑”,沖劑是藥品,你家人買的五穀磨房的各種粗糧粉只是食品,這兩者有本質區別。BTW這些粗糧粉並沒有那麼有營養,還不如自己買核桃吃
第二,冷凍確實能大大延長保質期,所以我認為你家人給你的冷凍後但過了保質期的粉可以喝
(但是我的建議不負法律責任,因為不管你怎樣儲存,一旦你買回家後商品的保質期過了,商家就可以不負法律責任,你食用後出現任何問題都與商家無關,你自己負責)
再說一下保質期,食品保質期又叫貨架期,是一個預估的“安全食用期限”,也可以看做是一個安全建議,除了實際指導人們的食用,更重要的是具有法律法規上的意義。
食品保質期不完全等同於會變質的期限
食品的變質是漸變,不是突變,不會在12點的時候嗖的一下就變質,所以保質期只是一個大概模糊的區間,而且工業上對待食品的要求其實很嚴格(比你家裡判斷一盤剩菜能不能扔的標準嚴格多了)通常為了保證安全,會把保質期設定得比較短。
通俗點說,大部分食品,在正確的儲存條件下,即使短暫過了保質期,也不會出現明顯有害的變質。但是一旦過了保質期,消費者在明知過保的情況下還主動選擇食用這個食品,出現什麼問題就與商家無關了,他們不負法律責任。
經營者的責任是不銷售過期食品,生產者的責任是保證食品在保質期內不出現問題,但是不管是生產者還是經營者,對已經售出的食品,你自己放過期了,你自己還要吃,那就不關他們的事了,這也很公平,對吧
另外要注意,儲藏食物的品質跟食物所處的環境有很大關係,環境中的溫度、氧氣、光線、溼度都會影響食物的實際保質期。
如果一樣食品通常是在室溫的超市貨架上出售,那麼它所標註的保質期通常指的是室溫25度避光處的保質期。
假設一個食品的保質期是1年,是室溫避光儲存的1年。如果你買回家後,把它放在了陽臺上,天天太陽曬著,溫度30度以上,那很有可能不到半年就出現嚴重變質,無法食用。如果你買回家後,把它放進冰箱冷凍室冷凍,那說不定2年以後,還沒有明顯變質。對大部分食物來說,冷凍都是延長實際保質期的有效手段。
還有包裝的密封性也很重要,所有貨架食品的保質期指的都是沒開封時的保質期,一旦開封,就不能再按照標註的日期來算了。
所以,對過了保質期的食品,到底能不能吃,還得你自己判斷,你自己選擇,自己承擔後果。
就我個人來說,我心還蠻大的,沒過期多久的話,觀察一下性狀我覺得ok我就會吃【再重申一遍,僅供參考,你自己選擇,萬一吃出問題了我不負責啊】
第一,核桃粉不能稱之為“營養沖劑”,沖劑是藥品,你家人買的五穀磨房的各種粗糧粉只是食品,這兩者有本質區別。BTW這些粗糧粉並沒有那麼有營養,還不如自己買核桃吃
第二,冷凍確實能大大延長保質期,所以我認為你家人給你的冷凍後但過了保質期的粉可以喝
(但是我的建議不負法律責任,因為不管你怎樣儲存,一旦你買回家後商品的保質期過了,商家就可以不負法律責任,你食用後出現任何問題都與商家無關,你自己負責)
再說一下保質期,食品保質期又叫貨架期,是一個預估的“安全食用期限”,也可以看做是一個安全建議,除了實際指導人們的食用,更重要的是具有法律法規上的意義。
食品保質期不完全等同於會變質的期限
食品的變質是漸變,不是突變,不會在12點的時候嗖的一下就變質,所以保質期只是一個大概模糊的區間,而且工業上對待食品的要求其實很嚴格(比你家裡判斷一盤剩菜能不能扔的標準嚴格多了)通常為了保證安全,會把保質期設定得比較短。
通俗點說,大部分食品,在正確的儲存條件下,即使短暫過了保質期,也不會出現明顯有害的變質。但是一旦過了保質期,消費者在明知過保的情況下還主動選擇食用這個食品,出現什麼問題就與商家無關了,他們不負法律責任。
經營者的責任是不銷售過期食品,生產者的責任是保證食品在保質期內不出現問題,但是不管是生產者還是經營者,對已經售出的食品,你自己放過期了,你自己還要吃,那就不關他們的事了,這也很公平,對吧
另外要注意,儲藏食物的品質跟食物所處的環境有很大關係,環境中的溫度、氧氣、光線、溼度都會影響食物的實際保質期。
如果一樣食品通常是在室溫的超市貨架上出售,那麼它所標註的保質期通常指的是室溫25度避光處的保質期。
假設一個食品的保質期是1年,是室溫避光儲存的1年。如果你買回家後,把它放在了陽臺上,天天太陽曬著,溫度30度以上,那很有可能不到半年就出現嚴重變質,無法食用。如果你買回家後,把它放進冰箱冷凍室冷凍,那說不定2年以後,還沒有明顯變質。對大部分食物來說,冷凍都是延長實際保質期的有效手段。
還有包裝的密封性也很重要,所有貨架食品的保質期指的都是沒開封時的保質期,一旦開封,就不能再按照標註的日期來算了。
所以,對過了保質期的食品,到底能不能吃,還得你自己判斷,你自己選擇,自己承擔後果。
就我個人來說,我心還蠻大的,沒過期多久的話,觀察一下性狀我覺得ok我就會吃【再重申一遍,僅供參考,你自己選擇,萬一吃出問題了我不負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