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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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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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王來巡山194625260
臉皮厚點就可以,去法院上訴,說當年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說自己當年不懂法律,其實買回遷房都辦不了證的。法律不支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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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寶媽60178
這個不是小事而是有些人一輩子的大事,不是說後悔就後悔的事,如果對方答應你買回去就能買不答應你還是後悔忍著吧,畢竟你是賣給人家已經屬於別人了
無論你是回遷房也好,還是公產房私產房也好,不管你是農村的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只要一經你手賣出,再想反悔,那就很難很難了,因為[誠信]和[事實]是千百年來人們必須尊崇的[道德品質],是人類所自覺維護的一個倫理法則,任何人都不能與其違背,否則國家就失去了道義,人民就失去了道義,合同就如同一張廢紙。
可是現在一些人在重大利益面前,把[誠信]二字忘得一乾二淨,把道德品質拋棄的淋漓盡致,有的甚至是睜著白眼的撕毀合同和事實的否認。
前些天在網上看了一個影片,說是當初由於自己的經濟狀出現了嚴重的困難,無奈早在十幾年前就把老宅子以3萬元賣出去了,可是如今老宅子拆遷了,他的房屋摺合人民幣是78萬元,按理說這個拆遷費是與你絲毫關係都沒有了,可是這一家幾口眼紅了,就想以城市人不允許買農村宅基地為藉口,要索回曾經是自己的老宅子,而且還是要以很低的價位。
看後影片真的感覺甚是氣氛又是好笑,我不禁要試問:
〈1〉,老宅子在老是你賣出去的吧,你現在想起來了農村宅基地不允許買賣,那當初你為什麼要賣?難道你一點的責任就沒有了嗎?
〈2〉,你賣後宅基地的金錢是歸集體所有了嗎?如果沒有,為何還要打著集體土地的招牌,拿集體說事。
〈3〉,如今土地宅基地這是漲價了,如果是降價了,你會主動補償給買主嗎?
〈4〉,當初你用賣宅基地的錢解了你的難關,如今人家拆遷了,與你有何關係?你卻想重新索回,怎麼只是一面官司,兩頭合適都不夠你找的。
〈5〉,十幾年前的3萬元錢是何價值,如今又是何價值?他人的錢就該由你隨意的轉用嗎?
〈6〉,要知房屋漲價是全國性的,當時這3萬元錢,如果不買你家的宅基地,買城市中任何一間房屋現在拆遷都會翻上幾十倍,上百倍,請問這個損失你補嗎?(註明:現城內拆遷,就連天津市紅橋區本溪路一帶一平來都要摺合為人民幣8萬多元)
〈7〉,在說倘若是十幾年賣出的房屋,宅基地都可以隨意索回,合同都可隨意撕毀,都可以不顧承諾,不顧事實的話,那還有什麼章法可言?那今後國家的一切一切豈不是全亂套了?此種現象,也只有當今中國的農村才會出現。
賣出去房屋的村民,也不要再做失信於人的事了,因為沒有誰願意把己得到的房屋再白白地奉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