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法重情深

    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離婚時,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孩子撫養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的離婚的一方為了要小孩,拒絕讓對方承擔小孩的撫養費。對方為了減輕負擔,也何樂而不為。因此一方在離婚的時候放棄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這種權利不違背法律的規定,一般都是允許的。

    由於後來撫養子女成本的增加,原先放棄撫養費要求的一方可能後悔了。對於放棄子女撫養費的承諾雖然不能反悔,但是依照《婚姻法》“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的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代理孩子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法院一般都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對方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的。這樣就可以圓滿解決子女撫養費問題了。

  • 2 # 湖邊山莊

    這個問題我覺得很有回答的必要,離婚時是在氣頭上,只想跟對方斷的乾乾淨淨的,永遠不想再見到對方,還有就是意氣用事,但是現實總歸是現實啊,這年頭養個孩子有多難大家都知道的,所以撫養費是必須存在的,可以反悔,畢竟孩子也是對方的孩子啊,說不定對方也很想給,礙於面子什麼問題,等你開口提呢,總之,大家都希望孩子能健康快樂開開心心的成長嘛!

  • 3 # 使用者62998242217

    一看你就是衝動的懲罰,當時恨不得老死不相往來,現在覺得那幾百一千也能管點事了,可以起訴重新調解(協商)這個撫養費支付問題,對方如果是正常父母,私下裡你們就可以達成共識,不行就起訴,可以的!

  • 4 # 使用者3542544650890

    可以的,有權利不接受對方撫養費,但是這是對方應盡的義務,哪怕是有協議也是可以反悔的,

    1.與對方溝通協商,能同意就好

    2.直接進行訴訟,基本上對方必須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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