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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信凱律師事務所

    能夠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是直接證據,物證是否是直接證據還要看他能不能直接證明案件事實。

    所謂證據充分,指的是證據之見能形成一個證據鏈,準確的證明事情的過程。而不是考慮說哪個證據的問題。當然,在證據中也有證明力是否充足的問題。一般證明力不足的證據,僅僅能做為佐證,不能當作決定性質的主要證據。

  • 2 # 法律有話說

    ◆情理≠法理≠社會道義◆

    根據法律理論簡析如下(用白話闡明法理):

    第一,法律上的物證是什麼?

    物證,是指用物的本身來對案件有證據作用。

    第二,法律上,直接證據是什麼?

    直接證據,是可以直接表明案件真相的證據。

    第三,舉例說明,物證和直接證據的差別。

    1物證:兇殺現場,有一個死者之外的別人的指紋,和一雙鞋印。

    2直接證據:兇殺現場,一個開啟錄影功能的手機,拍下來一段兇手殺人的影片,而且能清楚看到張三是兇手。

    第四,是否為直接證據,案件說了算。

    物證是否是直接證據,要看是否能直接的證明案件事實,脫離案件事實單純說是不是直接證據,是不科學的。

    僅供參考。

  • 3 # 不糊塗時塗糊不

    物證是以證據的客觀屬性為標準分類的一類證據。物證與直接證據不是對應關係。物證是以該物品本身證明案件事實。比如:刀型與傷口形狀相吻合,刀上血跡與傷者血液相吻合,刀就是物證。以文字記錄的內容證明案件事實的就是書證。

    直接證據以該證據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與直接證據相對應的是間接證據。間接證據是指需要與其他證據組成證據鏈才能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 4 # 達濟法律

    物證:指以其物質存在的固有特徵發揮證明作用的物品或者痕跡。

    直接證據:凡是能夠單獨地、直接地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物證vs直接證據

    物證一般為"啞巴"證據,它不會自己直接走向法庭證明案件事實,必須與其他證明手段相結合,才能發揮證明作用。比如現場獲取的指紋模型,這個指紋證據不能直接性地告訴我們案件事實究竟是怎樣的,必須與指紋的鑑定意見結合起來,才能證明某人到過犯罪現場。

    物證在一般情況下屬於間接證據。

  • 5 # 嗨嗨希

    不一定!兇器上雖然留有你清晰的指紋,可警方給出的在案發時間內,你明明在距案發地七十多公里外的景區旅遊,你有不在場證據,有更能說明問題的監控錄影為證。那兇器上你的指紋又說明了什麼呢?只能說明,一個你熟悉到,能自由進出你家的人,想栽髒陷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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