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旅遊團我們還是現在都有報道那些花錢報旅行團旅遊卻被導遊要求強制進店消費的新聞,如果我們遇到了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麼應對?旅遊法的規定,如果情況屬實,導遊和旅行社將得到1-5倍的罰款,並停業整改嚴重的會弔銷營業執照,還會被列入旅遊行業的不良信用名單。為什麼還有一些旅遊團還這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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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是烏賊的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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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601566574145GCH
剛從廈門旅遊回來,可以說那裡的山好水好空氣好,是個旅遊的好地方。但是我們碰到的導遊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這個男導遊三十多歲,素質極差,整個旅途中沒有過一次笑臉,一路上很少介紹景點,淨強調購物了,看大家買的東西少,就態度惡劣,讓大家給他們領導打電話,好有人接替他的工作,並且總說有人舉報他,而且還說一位女士給他錄影了,隨便檢查人家的手機,這可以說侵犯了個人的隱私權吧?
我們住的是即將裝修的破舊的南蓮賓館,WF和電視都不能用,屋裡的味道都嗆人!整幢樓就兩個老頭管理著,早餐就發兩饅頭和一個雞蛋一袋豆漿,午飯還給我們領到了一個小飯店,十三人一桌都擠不開,破桌子把一個顧客五百多元一套的褲子都刮壞了,導遊也不幫著協商解決,就躲在老遠等著,時間長了,天氣太熱大家都受不了了,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去問導遊能不能快點,結果導遊還大發脾氣,並說這位老人的態度不好,並說他沒法解決,而且揚言要把大家扔下不管了等等。參觀途中也走的很快,把一些老人累的都跟不上。在鼓浪嶼時租的耳機子收取三十元的費用,還讓對方幫著他瞞著大家。推銷他們旅遊公司的產品說是最便宜的,結果大家一打聽,比景點都貴很多,還幫著司機推銷什麼保健藥品等等。買的東西沒有票據,意見書上也只讓簽上名子就行了,旅遊的景點和時間都給減少,購物店卻增加數量和延長時間。可以說碰上這樣的導遊,真是花錢買罪遭,倒找錢都不能去,給身心精神都帶來了不快和傷害。現在有法律撐腰,我們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來保護我們的權益!退回我們旅遊費用!
選擇靠譜的旅行社
一定要選擇靠譜的旅行社!!像那些沒有資質的黑旅行社直接PASS掉,而且不要貪圖小便宜,像那些1000元遊香港,800元雲南全境那種千萬不要去,一分價錢一分貨,這些超低價的旅行產品一定不是餡餅而是陷阱!!
好漢不吃眼前虧如果真的遇到導遊惡言相向,還是不要意氣用事,發生正面衝突,否則可能受到導遊團伙的攻擊,還是“好漢不吃眼前虧”吧!
留好證據發生這樣的情況,一定要留好音訊、影片、照片等證據,旅行結束後向旅行社和監管部門投訴,要求賠償,千萬不要怕麻煩而放棄維權。
根據《旅遊法》的規定,如果情況屬實,導遊和旅行社將得到1-5倍的罰款,並停業整改嚴重的會弔銷營業執照,還會被列入旅遊行業的不良信用名單。
雖然懲罰如此嚴厲,但是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一些黑心商家抓住消費者貪圖便宜和怕麻煩的心裡,仍然鋌而走險,不顧法律,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