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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5聽過你的聲音

    假若你已經有了現任,對方還沒有,那就不要聯絡了。那是對你現在的物件一種尊重,若愛,請深愛,不需要再和前任搞曖昧關係了。

    假若你現在還是單身,對方也還是單身,而且你還對對方念念不忘,那就隨自已的心走吧,畢竟還能有想去找前任的衝動,那就表面你心裡還愛著對方!

    假若你現在還是單身,對方卻是名花有主,就不要去挖人家牆角了嘛,畢竟分開了,要是你能以愛的名義去掩飾你挖牆腳,而且還挖成功了,那你也是厲害。

  • 2 # 無限神佑

      戀愛中難免會遇到和另一半分手,原因有很多種,這裡就不詳細說明了。很多的那女在與前任分手以後是難以忘記你的前任的。因為實在是在這段感情中付出了太多,經歷了太多,最後還是散了,難免會想不開。而且就算分手了前任的好、前任的體貼溫柔都會在你的腦海中呈現。

      我們總會聽到我們身邊的人說忘不了前任、忘不了誰誰誰,為什麼可以在一生中同時愛著多個人。如此“長久”多情。而女人往往固定的時間中只專情於一個男人,熱戀中容不得第三者,就算是曾經的很愛很愛也就愛過了就過去了。我個人看來如果你和前任分手最好不要聯絡,大家各自安好就行,彼此互不打擾,互相祝福就可以了。

      我之前覺得分手之後可以繼續聯絡,其實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捨不得。現在覺得,分手就不要聯絡了,對兩個人都好。聯絡會讓雙方越陷越深,倆人都會走不出來,反而越來越痛苦。聯絡無非是兩人抱有希望破鏡重圓,但是彼此傷害過了,真的沒法再回到從前了,所謂的重新開始也是建立在傷痕之上。不聯絡會很痛苦,也許會需要很久去療傷,但是可以開始新生活。既然分開了就放過對方,不要打擾也是一種愛的表現。

      並不是說戀人分手之後和前任保持聯絡是一種錯誤的行為,關鍵還是要取決於人。我見過很多分手之後和前任關係還不錯的人,有時候可以一起出去玩,吃飯唱歌之類的,甚至依然可以像從前當交心的朋友,有什麼心裡話可以互相說出來,但不能做越級原則的事情,保持好距離,分手之後做朋友是件很經常也很正常的事情,周圍有太多這樣的例子了。

      和前任聯絡,做朋友的前提,都是因為兩個人彼此覺得不合適,對擁有對方的慾望已經沒有了。已經完完全全,沒有任何慾望的放下了。當你對一個人沒有男女之間的感情的時候,做朋友是個不錯的選擇,因為談戀愛就要雙方互相瞭解。你們分分合合三次,對另一半的瞭解已經深入骨髓了吧?這可能也是大部分情侶分手後依然保持聯絡的原因。

      但如果對前任還有感情的話絕對不行,對於有感情的你們來說可能分手之後切斷一切聯絡,是你們對這段感情最正確的方式,因為你們放不下對前任的感情來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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