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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夏日情深

    朋友,殘疾人大多是這樣,只能找轄區內民政與殘聯,當然,民政與殘聯的低保與二項補貼加起來也就是一個月三到五百元不等,身體如果有病的話,這點錢是不夠用的,主要還是要靠自己,想辦法做點及所能及的事做是唯一的出路。

  • 2 # 新時代的流浪漢

    我是2幾肢體殘疾。現在一個人租房住。感謝政府沒忘記我們。不要想太多。活著就知足。其實我也想知道怎麼辦。有好辦法通知。

  • 3 # 嗯嗯說電影你說的的電

    是不是殘疾人都沒有點活路沒飯飯吃沒有生活來源也沒人管也沒人問餓死也沒人管我怎麼辦現在生活非常艱苦找誰誰都不願意管是不是吃雞不還要去去還有都有關係戶沒有關係聚寶去吃麻不得手來又有工作的有車跑的能拿人來上班的有丈夫的人家能吃完不我還是一個寡婦沒飯吃我也不知道上誰去說去現在疫情這麼嚴重拾破爛也不敢去試不知怎麼去生活什麼去吃飯

  • 4 # 徐劍南京

    落實“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

    物質幫助權為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需要注意的是,物質幫助權的物件為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殘疾人是否享有憲法規定的物質幫助權,還需要具體判斷,例如,有的殘疾人家底殷實,可能不能享有物質幫助權等。

    一般而言,殘疾人或多或少地喪失了勞動能力,根據中國憲法規定,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其中,社會保險制度是應當解決弱勢群體的養老問題;社會救濟制度應當是解決弱勢群體的臨時性困難;醫療衛生事業應當為弱勢群體作出特別的安排。社會保險制度是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有法律根據。但是,國家與社會在安排社會保險制度時,卻將社會保險制度安排在退休制度項下,不能不說令人遺憾。

    人權保障制度的實質事實上是保護弱勢者,限制強者的權利或者權力運用。中國法律體系中有一個社會法律部門,其目的就是保障弱勢者,例如,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中國憲法既然規定,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殘疾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且《殘疾人保障法》已作出了迴應,怎樣落實“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可能還存在問題。

    就“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而言,民辦企業單位沒有該義務,問題是,哪個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為殘疾人安排了就業,併為其選擇了適當的工種和崗位?就目前就業狀態而言,身體殘疾可能是排除錄用的條件,因此,殘疾人自強很重要,“不能自強”國家與社會賦予其物質幫助權。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落實“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

  • 5 # 蒼山一枝篙

    你在哪個省我不知道?但在我們雲南來說,如果是城鎮居民戶口的話就不會存在怎麼辦這個話題!只要到所居住的社群寫個申請,社群工作人員透過核實對於喪失勞動力的殘疾人來說申請一份低保是很容易的事,具體有多少錢這我就不知道了,我想基本生活應該是沒問題!

    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透過向村裡提出困難申請,也能得到困難補助的,自於能得到多少補助這我也不清楚。我想讓你生存下去的錢應該是有的!

    國家對特困人員是有一定的政策,不會讓你吃不上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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