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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內蒙小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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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51551162666
你面臨的是兩個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是《物業服務委託合同》,同時責任主體也不一樣,延遲交付房屋給你你可以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關於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進行追溯要求出賣人賠償,當然既然是延遲交付那《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也約定了物業服務費用的交付條件,故物業公司也應該從實際達到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綜述,你可以拒絕繳納延遲交付使用範圍之內的物業服務費,但不能以此作為拒絕繳納該商品房實際達到且你也認可的交付條件之後的物業服務費。個人經驗僅供參考,最終以你手裡面持有的合同約定為準。
遇上這五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1、 開發商交房逾期。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之時,購房合同之時通常會寫明,假如開發商存在交房逾期的行為,開發商需繳納一定的違約金。而如果開發商在交房之時,開發商並不出示相應的文書證件,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兩書一表”,即《住宅質量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那麼業主可以因此拒絕收房,開發商不僅需要因此繳納違約金,而且應在交房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由開發商承擔產生的物業費用。
2、 驗房不合格的情況下,雖然業主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然而業主在正式收房驗房之時,卻發現該房屋其實存在質量不合格的問題,業主可以據此拒絕交房,拒收房屋,在交房不成功的情況下,物業費用並不產生,業主當然不需要繳納物業費。
3、 物業服務存在質量問題。如果只是存在普通小問題,比如物業公司維修拖延的問題,業主因此拒絕繳納物業費確實是不應該,但如果是物業公司出現沒有履行物業合同的情況,業主可以依法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要求其繼續履行責任,並賠償業主一定的損失,由於存在違約行為,如物業公司繼續違約,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
4、 原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分離。雖然存在原業主欠費的情況,但是,現物業使用人與原業主其實是負有連帶責任的,也就是,現物業使用人其實就是業主,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原業主已與物業使用人分離,在原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情況下,現物業使用人應繳納物業費。
5、 物業公司佔用公共面積盈利。按規定,小區公共面積為全體業主服務,物業公司不得私自佔用公共面積盈利,如果物業公司需要佔用公共面積的話,則需要召開業主大會,靜業主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但是,物業公司不能利用公共面積私自盈利,其盈利所得需服務於全體業主,盈利所得也應對全體業主公開。當然,業主不能直接拒交物業費·,但有權催促物業公司將盈利所得反饋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