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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風光無限

    十六歲參加工作,只有17元的工資,第二年19元,第三年21元的工資,去掉吃飯穿衣,好歹不喝酒,吸菸,剩下的完全補貼父母,三年出徒後,33元的工資,總算有了點積蓄,但也沒錢買表,買身行車,每天擠公交,因為公交車月票給報銷,總算熬到過了四年,工資漲到38元9角,可是一聲令下支援三線,過著自力更生的單身生活,每年掙的錢不夠回家探親的,這38元9角一拿就是十多年,30多歲,成家立業沒有攢下一分錢,有了孩子只夠日常生話,總算79年工資漲到45元8角,生活有了好轉,才有錢買了腳踏車,有了一間工廠分配的小破房,40多元的工資又是十年沒漲,總算工資到了140多元錢,國家一聲令下,減員增效,下崗失業回家,買斷了工資,一分錢工資沒有,孩上大學沒錢,不能去馬路邊上擺地攤,來維持生活,用最後的買斷錢保證了孩子上完大學,接著要掙醫保社保,近十年的醫保社保,熬到退休,總算是解放了,有了點餘錢,又沒房可住,只有貸款買房,月供千元的貨款,還是繼續擺攤掙錢還貸,只是給孩子留下了八十米的房。人已老了 ,幹不動了,養老金漲了,可是病也漲了,心肺病,高血壓,糖尿病,骨病蜂擁而至,每月千八的藥錢,年年住院費用,一次手術近十萬元送給了醫院,二三千元的養老金基本用光,有點餘錢以備應急之用,80後的孩子沒有得到我們的幫助,靠自己打拼,還要每年補貼我們,這就是我的一生經歷,我想也是我們和共和國同齡的同樣的經歷,也是養老金最少的一代人,沒有能力給子女留下財產。

  • 2 # 使用者6854962001035

    肯定是為自己老年養老為主!把兒女養大,就是己盡到了父母職責!長大成人就意味著要靠自已的能力來養活自已!父母曾經用錢養大了孩子,父母需趕緊存錢養那日漸衰落的身體!真心疼孩子,不能再用錢去愛孩子,那是害孩子也害父母!讓孩子變為巨嬰及啃老族,都是父母的失職!

  • 3 # 安平祥和

    肯定得留一部分給自己。現在的年輕人自己攢錢買房買車的少,父母的錢都添在了兒女身上。但是一旦自己老長病生災的也要花錢。那時兒女拿錢可就難了。還是留點自己的養老錢最好。

  • 4 # 晉陽花甲144793319

    謝謝邀請。我已經是年近古稀的老人了,一輩子勤儉持家,活到這個年齡,多少還是有點積蓄。因為我獨自一人生活,意外和明天不知哪個先到,所以,我的財產在哪裡儲存都交代給了孩子,但是,在我有生之年還由我支配。雖然我每月有養老金足夠維持生活,但是漸入老年的我深知老年後很多需要花錢的地方,把這些錢給孩子們容易,將來需要時讓孩子們出錢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起碼讓我張口問孩子要就不是容易的事。所以,我還是很支援老年人常說的,保住老窩,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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