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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827547036087

    匿了

    說一下碰到過的教育局介入的事件

    事故情況:多年前我們園(公立)一個小孩上樓梯時被前面也在上樓梯的小孩甩起手上的無紡布袋子邊角搓傷眼睛(孩子無意,沒看後面也不知道他在後面,老師在場,立即處理),當時是角膜穿孔(記不太清了),因為我們給孩子在園買了意外保險,全程治療費用是園方先墊付,並且一直以孩子康復為首位,還送到外地權威大醫院進行檢查治療,檢查結果出來後說是會隨著年齡長癒合,目前視力有影響,也不排除癒合後視力還會受影響(貌似膜可能出現疤痕)。

    介入前的處理情況:我作為中層每次理賠商談都全程參加了,除了園方和受傷孩子的家長,甩袋子孩子的家長全程也都在參與都很配合。受傷孩子的家長要求除醫藥費外,園方和甩袋子的家長各賠付十萬,就是二十萬。園方諮詢了專業律師,明確了意外事故的責任,擬定了賠付的標準,那是往高了算也賠不了這麼多的,而且賠付責任也不是對半的。受傷的孩子家長不同意擬定的賠付標準,園方在能力範圍內能提供的條件都提供了,對孩子的受傷也表示同情,但賠付標準有法可依。甩袋子的家長也表示會按照法律要求進行賠付,並且也很關心孩子,也表示家庭能力賠付不起十萬。受傷的孩子家一直不同意,園方態度很堅定,家長就說要曝光,走法律程式,園方同意走法律程式,不怕曝光。(我那時候真的特別佩服我們頭兒!)結果家長又不同意走法律程式了,因為他們瞭解了走法律程式還沒我們擬定的高。又開始天天到幼兒園辦公室坐著各種花式鬧騰,為此我們正規會議都開了不下五次。

    介入後的處理:後面家長就去教育局鬧,當時我們市在建立XX城市,不允許出現這類不處理的問題,哪口出問題就逐層全問責!教育局直接要求我們必須立即私了,不要走法律程式,避免事件鬧大,領導也只能聽領導的,不聽就下課。我們園方賠付了十萬,甩袋子的家長家和受傷孩子家自行解決。當年我們全部沒有年終獎(基礎工資低,年終獎相當於半年的工資,我當時真是勒緊褲腰帶過年的)這個孩子班的老師除了受到意外事故相應處罰外還因此事評職稱受影響。拿了賠付款後這家孩子也不送來了,後續孩子恢復情況我也不清楚了。同情孩子,也換位思考理解家長,但我們只能在合理範圍內做到我們能做的,意外大家都不願意發生。當時真的憋屈!

    作用?作用就是決定性作用!選擇最息事寧人的方法,就是怕事!這家貌似是私立園,更是被握著生死大權。

    很多時候各種無理取鬧得逞,也是慣出來的!不卑不亢,依法辦事,人道主義也應該在一定範圍,不然對那些依法辦事的人多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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