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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覃紅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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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言勸
這個問題很幼稚,夫妻兩地分居就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對《婚姻法》的誤解。再說了離婚也不存在“自動”一說,夫妻離婚必須按照法律規定,透過協議到民政局登記離婚,或是向法院起訴離婚。
中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中,法院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因素之一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第一,分居兩年並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如在外地工作、求學等。因此,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第二,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準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法院必須根據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第三,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夫妻的婚姻關係必須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才能締結,同居不能導致雙方有合法的夫妻關係。離婚亦是如此,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分居並不能導致夫妻自動離婚,不管你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
在法律意義上,並沒有兩地分居多少年自動離婚的說法。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維繫婚姻。有兩種方式可以離婚。
一種是雙方協商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另外一種是一方透過起訴另一方,要求透過法院判決的方式解決雙方的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