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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06325388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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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anfengz3
大調的關係小調指的是他們之間的一種聯絡
關係大小調之間都是小三度的關係,常見的就是C大調和a小調是關係大小調。
他們的音階沒有變化音說明他們調號相同。但是主音不同,C大調主音是1,a小調主音是6,又例如G大調跟e小調,你知道G大調是#4吧,所以e小調也是#4,但是G大調主音是5,e小調主音是3。
大調式是全全半全全全半的關係,小調式是全半全全半全全全半的關係。
拓展資料:
12個基本大調的關係小調:
C大調 a小調;G大調 e小調;D大調 b小調;A大調 升f小調;E大調 升c小調;B(降C)大調 升g(降a)小調;升F(降G)大調 升d(降e)小調;降D(升C)大調 降b(升a)小調;降A大調 f小調;降E大調 c小調;降B大調 g小調;F大調 d小調;
關係大小調是指在音階構成上共同音最多的兩組調。
參考資料:
大小調體系中的功能性取決於主音與上方三度音的音程關係,大調為大三度,小調為小三度。那麼,你就能想通為什麼a小調要從6開始,因為6與上方的三度音1構成小調的功能性小三度音程。當然,這不是充分條件,3和上方的5也構成小三度,那為什麼不從3開始呢? 大調的關係小調從下方三度(或上方六度)開始才符合同音列的條件唄,否則你的第三問就不成立了,即C大調與a小調音階為什麼是一樣的,如果從3開始音階還能一樣嗎? C大調與a小調就是同音列的關係嘛,稱關係大小調,享有共同的調式自然音。 大小調關係是人們對於紛繁的音樂現象所做的規範嘗試中的一種,它是基督教文明下的音樂,當然歷史上基督教音樂藉著其強勢文化成為了“西方”的主流,自然被稱為“西方音樂”;又因其一整套規範的理論體系,有時被稱為“古典音樂(classic music)”,但我想說classic music應該翻譯成“典範音樂”更適當,這樣不會引起歧義。因為它只是一種規範的可以作為實踐典範的音樂理論體系,但它遠不是全部,它只是主流。 在主流之外有紛繁的支流,比如從地理文化上說有各類民族調式,從音樂發展史上說有傳統和現代各類調式之分。我本人比較感興趣伊斯蘭的音樂文化,作為一個獨立於基督教文明之外的另一個文明體,相比之下其本身內部的調式體系就紛繁複雜,調式體系的複雜也恰恰表現出自中古以來伊斯蘭文明分崩離析的現狀。歐洲在調式方面的相對統一性自然離不開中世紀天主教會文化統一性工作,當然,你也可以舉出近代以來諸如JS巴赫之類傑出人物在這方面的貢獻。 我只想說,在我自己的經驗中,好多學習音樂的人都抱有歐洲中心論的觀點,他們下意識地會從大小調體系的思維出發進行音樂分析,而這種方法在遇到很多民族調式的作品時只能說勉強湊合。所以,在一開始學音樂時建立一個調式體系多元化的觀念是很重要的。當然,由於歷史發展的原因我們都是從主流音樂學起的,但不要因此就侷限其中逐漸養成某種狹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