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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韻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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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夏小雨點
按規則辦事總被說太死板,該怎麼辦呢?
其實,這個規則也得分事情,不能一刀砍。
原則性的不能動規則有很多,有一些是原則性的,一些是機動性的。
涉及到原則性的,比如,如果公司規定一個月超過三次上下班漏打卡,就要扣多少錢一次,而且也明文規定,提前通知,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如有同事遲到超了一次,就死磨爛纏地打人情牌,說什麼下次不會了,這種情況下,還是要按原則去辦。
因為如果一個人是這樣,別的人看見了也這樣,每個人都能多磨一次兩次的機會,最後就會變得規則不成規則,後面越發難管理,所以,對於這些規則,就要從一開始就嚴格執行,才能杜絕後面的“人情面子”。
至於機動性的,比如公司規定請假必須書面批准再休假,這是正常的流程,如果在一般的情況下,不按流程看著,按曠工處理也不為過。但是,如果有同事是因為當天出了事故導致沒辦法提前請假,或者臨時得了急病什麼的,只能電話請假甚至都沒法及時告知不能上班的緣由,後面再補請假卡。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事後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就不能還按原來的規則辦事,畢竟意外和偶然也還是有的,規則要執行,但是也不能沒有人情味,某種情況下要人情先行,才不會讓人寒心。
特殊情況特殊對待,也是一種管理的“柔情手段”。
畢竟,這種意外不是誰都能遇上的,凡事還是要酌情處理
分清“原則性”和“機動性”一件事情,如果讓你感到為難了,那一定是違反了規則,你既想按規則辦事,又不想得罪同事,才會讓你左右為難。
在經驗不足的情況下,有時候很難分情一個事情是屬於“原則性”的還是“機動性”的,該不該“開後門”。
如果分不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是否會損害公司或者同事的利益
是否會給公司和別的同事帶來麻煩
是否會出現帶頭破壞規則的可能性
如果以上幾點都沒有,可以歸為“機動性”的範圍內。
除了一些意外的事情,在平常的“小規則”中,如果有關違反無關痛癢,但又確實不符合規則的話,可以私下給個面子,給次機會,同時也要提前說好,下次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按規則辦事。
若再有下次,估計對方也不好意思再講人情了,給過機會,又提前提醒,再次違反,接受懲罰也算服氣了。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規定都是靠人來定的,所以,記住,涉及原則性的東西,一定不要輕易“破壞”,非原則性的可靈活處理,同時,在靈活處理的時候要注意自我保護,不要幹出“保住了別人,坑死了自己的”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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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規則的約束就會一盤散沙。按照規則辦事的人員在任何團體中就會得到尊重,會得到愛戴。按規則辦事說太死板的同事,一般都是大問題沒有,小毛病不斷的人,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不必在乎他們說什麼,幹自己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