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巡航:
當車輛靜止或在行駛中可將巡航開關從OFF撥到ON,此時速度表中可見綠色的定速巡航圖標出現,代表巡航功能開啟;
設定巡航速度:
1、巡航生效的要求:車速在30-180公里之間,排擋模式在D或者S均可,1檔不能生效,必須2檔以上巡航設定功能才可生效;
2、設定巡航速度:當車速達到車主所需要的速度時(例如100公里/小時)輕按SET-鍵一下即可記憶此巡航速度,此時檢視速度表車速將一直維持在100公里/小時;
調整巡航速度:
暫時取消巡航:
暫時取消巡航有下述3種方法:
1、將巡航開關鍵從ON輕推至cancel位置放開後,開關將自動從cancel回覆至ON位置;
2、輕踩剎車;
3、將巡航開關從ON撥入OFF此時速度表中可見綠色的定速巡航圖示熄滅;
恢復暫時取消的巡航:
當車速達到30公里以上時點按RES+鍵,巡航再次啟用並恢復至車輛記憶的巡航速度;
重新設定巡航速度:
當車輛行駛速度發生變化後可直接按壓SET-鍵儲存當前車輛行駛速度為巡航速度;
關閉巡航:
車輛靜止狀態將巡航開關從ON撥入OFF此時速度表中可見綠色的定速巡航圖示熄滅,並關閉發動機;
其他:
1、車速超過巡航車速10公里/小時以上,並以此車速持續行駛時間超過5分鐘,則必須重新設定和儲存巡航車速;
2、變速桿掛入P、N、R或1檔位置,巡航不起作用;
3、如果設定的巡航車速過高,在低速時切不可恢復設定的車速以免車輛陡然加速失控。
4、禁止在雨、雪、沙石、坑窪、彎道、下坡情況下使用巡航以免車輛失控;
5、巡航設定過程及設定後的時速均不會在行車液晶屏上顯示,車主需要透過時速表指標波動狀態檢視設定情況;
啟動巡航:
當車輛靜止或在行駛中可將巡航開關從OFF撥到ON,此時速度表中可見綠色的定速巡航圖標出現,代表巡航功能開啟;
設定巡航速度:
1、巡航生效的要求:車速在30-180公里之間,排擋模式在D或者S均可,1檔不能生效,必須2檔以上巡航設定功能才可生效;
2、設定巡航速度:當車速達到車主所需要的速度時(例如100公里/小時)輕按SET-鍵一下即可記憶此巡航速度,此時檢視速度表車速將一直維持在100公里/小時;
調整巡航速度:
暫時取消巡航:
暫時取消巡航有下述3種方法:
1、將巡航開關鍵從ON輕推至cancel位置放開後,開關將自動從cancel回覆至ON位置;
2、輕踩剎車;
3、將巡航開關從ON撥入OFF此時速度表中可見綠色的定速巡航圖示熄滅;
恢復暫時取消的巡航:
當車速達到30公里以上時點按RES+鍵,巡航再次啟用並恢復至車輛記憶的巡航速度;
重新設定巡航速度:
當車輛行駛速度發生變化後可直接按壓SET-鍵儲存當前車輛行駛速度為巡航速度;
關閉巡航:
車輛靜止狀態將巡航開關從ON撥入OFF此時速度表中可見綠色的定速巡航圖示熄滅,並關閉發動機;
其他:
1、車速超過巡航車速10公里/小時以上,並以此車速持續行駛時間超過5分鐘,則必須重新設定和儲存巡航車速;
2、變速桿掛入P、N、R或1檔位置,巡航不起作用;
3、如果設定的巡航車速過高,在低速時切不可恢復設定的車速以免車輛陡然加速失控。
4、禁止在雨、雪、沙石、坑窪、彎道、下坡情況下使用巡航以免車輛失控;
5、巡航設定過程及設定後的時速均不會在行車液晶屏上顯示,車主需要透過時速表指標波動狀態檢視設定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