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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母給買的寫的是父母的名,女朋友要求改我的名,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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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ihoukai青柳

    按理來講,父母買的房子就是父母的資產,寫父母的名字是理所應當。

    作為已成人的兒女,婚前就該自理自立有責任有擔當了,尤其為自己成家奠定經濟基礎。所以大多數的兒女賺錢了,都會把賺得的錢交給父母,除了安排家用外,剩餘的就攢起來存著,以備兒女結婚時用。

    當然了,一般家庭的兒女,就業掙錢,短時期內是買不起房子的。咱不說女兒婚嫁,單說兒子結婚。中國從古至今,歷來都是兒子結婚成家的一切開銷都是父母包辦,包括房子。

    儘管時代不同了,但男婚女嫁形式是改變不了的。這不僅是古來傳統,畢竟人體生理構造就註定了男家為娶,女家為嫁。

    就好比,男人是種子,女人是良田。好男兒沒媳婦,你就不能繁衍後代,父母長輩就難享天倫之樂。男方縱有萬貫家財,娶不來媳婦,一切都是白搭。

    所以娶媳婦,你就得拿錢財換,而且家家如此。這才叫,媳婦是個寶,生兒育女離不了!

    娶來的媳婦是家中寶,那就是家庭中的一員了。一家人為何要說兩家話了?父母的財產將來就是留給兒孫的。給兒孫的肯定就給媳婦了。這個傳統就是這麼留傳下來的。

    那麼世間有沒有不給兒子的,也或者說,不給媳婦的?少之又少。除非是兒子或媳婦是造孽之人,違背倫理道德,背叛主家之人。

    那麼又說,你的婚前物件,為什麼那麼想在房產證上改寫房主之名?這還沒結婚,就只認房產,不認你的父母了。這樣的女子豈敢娶進門?

    如果按照現在的婚姻法來說,這是你父母的財產,與你婚前物件無關。女子的品性完全值得你們家嚴重考慮!越是出現這樣的問題,父母越是不能妥協改寫房產證上的戶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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