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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坐我順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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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道夫二世
優步無人駕駛汽車在以往的路測過程中,實際上就出現過安全隱患,如,闖紅燈、駛入腳踏車道,等等。人們都把這當成了笑料、談資,沒有意識到其中蘊含的風險。直到3月18日,Uber的一輛無人駕駛汽車在美國亞利桑那州坦佩市撞人致死。
美國警方還為Uber開脫,聲稱在任何一種模式(自動駕駛或人類駕駛員駕駛)中,都很難避免這次事故,因為赫茨伯格(遇難者)是突然從光線灰暗的地方走上了馬路。
我看了相關的影片,做為一名司機,首先自問遇到那樣的情況我會怎樣?
細看影片,從行人出現(先看到足部和腳踏車輪胎接觸路面的部分)到發生碰撞,有兩秒鐘,按照正常人0.3~1秒鐘的反應時間,事故無可避免。但是,人類駕駛員即便不能避免事故的發生,也會做出相應的反應,如,一腳把剎車踩死、猛打方向,等等;絕對不會像Uber無人駕駛汽車那樣毫無反應的撞上去(美國警方稱車速60公里/小時,沒有剎車痕跡)。
由此,可以看出Uber的無人駕駛技術在硬體、軟體上都有很大的缺陷。
媒體報道Uber無人駕駛汽車透過鐳射、雷達和光學三種手段識別路面上的物體。這起事故起因,是一種很常見的情況~~~在照明不良的路段,遇上行人橫過馬路,但是,三個系統都沒發揮作用。光學系統可能是在明暗切換時識別能力有缺陷;雷達可能是遇到了複雜反射波(人體、布料、金屬)而被誤導。鐳射系統為什麼失靈不好理解,事發時並沒有雨雪霧干擾鐳射系統的工作,是不是和鐳射系統的掃描頻率有關?或者,三個系統都發現了危險,但處理系統沒有做出正確的反應。總之,不查明釀成事故的技術原因,Uber無人駕駛汽車肯定不能上路了。想查明BUG出在哪裡,就要重現事故發生前後的情況,反覆試驗。
比硬體問題更難解決的,是軟體問題。相比人工智慧駕駛,人類駕駛員有一個優點,就是有預判能力,或者說,有模糊處理能力。就以本次事故為例,當前方明顯有一片明暗交接的區域時,有經驗的人類駕駛員就會有警覺,或開啟遠光,或鬆油門做備剎動作。而Uber無人駕駛汽車則不具備這樣的能力。
若想使人工智慧司機具備模糊處理能力,僅靠程式猿事先編寫的程式肯定不能應付複雜的路況,更重要的是要使人工智慧司機具備強大的學習能力。人類駕駛員的技能提高,就是一個反覆實踐、總結、學習的過程。相比之下,各種各樣的無人自動駕駛汽車,就像是從駕校剛畢業的新手。
發生在美國的這起無人駕駛汽車事故雖然不幸,好在也給中國相關產業的發展敲響了警鐘,技術的成熟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此外,還要考慮經濟上的可行性。綜合起來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無人自動駕駛汽車恐怕只能作為一個試驗性、探索性的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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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其實是再問人工智慧出了問題怎麼辦。對於涉及到他人以及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的問題,還是該慎重再慎重。無人駕駛可以研究,作為輔助補充人工駕駛,畢竟行車安全關係到很多人。人為主,人工智慧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