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場地規則足球比賽場地必須是長方形,場地長 90~120米,寬45~90米。世界盃比賽場地為105米×68米,非正式比賽可因地而宜。二、比賽用球規則比賽用球應為圓形,用皮革或其他適宜的材料製成,不得使用可能傷害運動員的材料。球的周長為68~70釐米,重量為410~450克,壓力為0.6~l.1個大氣壓。在比賽進行中,未經裁判員許可,不得更換比賽用球,如球在比賽進行中破裂或漏氣,應立即停止比賽,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時所在地點以墜球恢復比賽。三、比賽人數及裝備規則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於11名,其中必須有1名守門員,任何一隊少於7名隊員時,該場比賽應為無效。每場比賽每隊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補隊員。任何其他隊員都可與守門員互換位置,但須事先通知裁判員,並應在比賽成死球時互換。上場隊員必需的裝備是:運動上衣、短褲、護襪、護腿板和足球鞋。上場隊員不得穿戴可能危及其他運動員的任何物件。守門員的服裝顏色必須有別於其他上場隊員和裁判員。四、越位規則(一)判罰越位的三個因素1. 位置因素 攻方隊員在對方半場,處於球的前面,而對方防守隊員不足兩名時,該隊員處於越位位置。2.時間因素 同隊隊員向他傳球的一剎那,該隊員前面的防守隊員不足兩名時,即屬越位。3.行為因素 該隊員正在干擾比賽、正在干擾對方或者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時,判其越位.(二)如何判罰越位1.當同隊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剎那,裁判員認為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主動地干擾比賽、干擾對方隊員、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應判其越位。2.隊員僅僅處在越位位置,而直接接得球門球、角球、擲界外球、裁判員墜球不應判罰越位。五、犯規與不正當行為(一)下列情況下判罰直接任意球以上肢動作(推、打、拉、扯對手或故意手球)、下肢動作(踢、絆、鏟人或故意挑向對方),以及從背後衝撞或向對方吐唾沫,都應判罰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踢直接任意球;防守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有上述一項行為之一者應判罰球點球;在比賽進行中,無論球在什麼位置,如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有反上述一項行為之一者都應判罰點球(二)下列情況下判罰間接任意球1.裁判員認為其動作具有危險性。2.當球不在隊員控制範圍內時,該隊員不是為了爭球而用肩部衝撞對方。3.隊員不去踢球而阻擋對方隊員。4.衝撞守門員。5.守門員違例。(1)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進入比賽狀態。(2)行走4步以上雖使球進入比賽狀態,但未經罰球區外的同隊隊員或罰球區內的對方隊員觸球前,再次用手觸球。?(3)同隊隊員故意將球踢給守門員後,守門員用手觸球。(4)延誤比賽時間。以上情況都應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三)下列情況下應被警告並出示黃牌1.比賽開始後,隊員擅自離場或重新進場,而事先未經裁判員示意允許。2.隊員連續違反規則。3.用言語或行動對裁判員的判決表示不滿者。4.有不正當行為者。(四)下列情況下應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1.有暴力行為者。2.嚴重犯規者。3.用汙言穢語進行辱罵者。4.經黃牌警告後,又出現第二次可警告的犯規。
一、比賽場地規則足球比賽場地必須是長方形,場地長 90~120米,寬45~90米。世界盃比賽場地為105米×68米,非正式比賽可因地而宜。二、比賽用球規則比賽用球應為圓形,用皮革或其他適宜的材料製成,不得使用可能傷害運動員的材料。球的周長為68~70釐米,重量為410~450克,壓力為0.6~l.1個大氣壓。在比賽進行中,未經裁判員許可,不得更換比賽用球,如球在比賽進行中破裂或漏氣,應立即停止比賽,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時所在地點以墜球恢復比賽。三、比賽人數及裝備規則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於11名,其中必須有1名守門員,任何一隊少於7名隊員時,該場比賽應為無效。每場比賽每隊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補隊員。任何其他隊員都可與守門員互換位置,但須事先通知裁判員,並應在比賽成死球時互換。上場隊員必需的裝備是:運動上衣、短褲、護襪、護腿板和足球鞋。上場隊員不得穿戴可能危及其他運動員的任何物件。守門員的服裝顏色必須有別於其他上場隊員和裁判員。四、越位規則(一)判罰越位的三個因素1. 位置因素 攻方隊員在對方半場,處於球的前面,而對方防守隊員不足兩名時,該隊員處於越位位置。2.時間因素 同隊隊員向他傳球的一剎那,該隊員前面的防守隊員不足兩名時,即屬越位。3.行為因素 該隊員正在干擾比賽、正在干擾對方或者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時,判其越位.(二)如何判罰越位1.當同隊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剎那,裁判員認為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主動地干擾比賽、干擾對方隊員、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應判其越位。2.隊員僅僅處在越位位置,而直接接得球門球、角球、擲界外球、裁判員墜球不應判罰越位。五、犯規與不正當行為(一)下列情況下判罰直接任意球以上肢動作(推、打、拉、扯對手或故意手球)、下肢動作(踢、絆、鏟人或故意挑向對方),以及從背後衝撞或向對方吐唾沫,都應判罰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踢直接任意球;防守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有上述一項行為之一者應判罰球點球;在比賽進行中,無論球在什麼位置,如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有反上述一項行為之一者都應判罰點球(二)下列情況下判罰間接任意球1.裁判員認為其動作具有危險性。2.當球不在隊員控制範圍內時,該隊員不是為了爭球而用肩部衝撞對方。3.隊員不去踢球而阻擋對方隊員。4.衝撞守門員。5.守門員違例。(1)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進入比賽狀態。(2)行走4步以上雖使球進入比賽狀態,但未經罰球區外的同隊隊員或罰球區內的對方隊員觸球前,再次用手觸球。?(3)同隊隊員故意將球踢給守門員後,守門員用手觸球。(4)延誤比賽時間。以上情況都應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三)下列情況下應被警告並出示黃牌1.比賽開始後,隊員擅自離場或重新進場,而事先未經裁判員示意允許。2.隊員連續違反規則。3.用言語或行動對裁判員的判決表示不滿者。4.有不正當行為者。(四)下列情況下應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1.有暴力行為者。2.嚴重犯規者。3.用汙言穢語進行辱罵者。4.經黃牌警告後,又出現第二次可警告的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