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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于謙(1398.5.13-1457.2.16),字廷益,號節庵,官至少保,世稱於少保,漢族,明代名臣,民族英雄。永樂十九年進士。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遷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正統十四年召為兵部左侍郎。土木之變,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鈺監國,擢兵部尚書。于謙力排南遷之議,決策守京師,與諸大臣請郕王即位,為明景泰帝。瓦剌兵逼京師,身自督戰,擊退之。論功加封少保,總督軍務,終迫也先遣使議和,使太上皇得歸。天順元年謙以“謀逆”罪被冤殺。弘治諡肅愍,萬曆改諡忠肅。有《於忠肅集》。于謙與岳飛、張煌言並稱“西湖三傑”。
祖籍考城(今民權縣),故里在今民權縣程莊鄉於莊村。于謙的曾祖於九思在元朝時離家到杭州做官,遂把家遷至錢塘太平裡,故史載於謙為浙江錢塘人。于謙少年立志,七歲的時候,有個和尚驚奇於他的相貌,說:“所見人無若此兒者,異日救時宰相也。”十二歲時于謙即寫下明志詩《石灰吟》。永樂十九年(1421年)成為進士。宣德元年(1426年),漢王朱高煦在樂安州起兵謀叛,于謙隨宣宗朱瞻基親征。待高煦出降,宣宗讓于謙數說他的罪行。于謙正詞嶄嶄,聲色震厲,朱高煦在這位御史的凌厲攻勢下,被罵得抬不起頭,趴在地上不停地發抖(伏地戰慄),自稱罪該萬死,宣宗大悅,任命于謙為御史,當即下令派其巡按江西。巡按外地正是御史的職責,也不算什麼高升,但皇帝的這一舉動明顯是想歷練此人,然後加以重用。
于謙外出巡按江西,昭雪了被冤枉的幾百個囚犯。他上書奏報陝西各處官校騷擾百姓,詔令派御史逮捕他們。皇帝知道于謙可以承擔重任,當時剛要增設各部右侍郎為直接派駐省的巡撫,於是親手寫了于謙的名字交給吏部,越級提升為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于謙到任後,輕裝騎馬走遍了所管轄的地區,訪問父老,考察當時各項應該興辦或者革新的事,並立即上書提出。一年上書幾次,稍有水旱災害,馬上上報。
時代背景:政治腐敗,元順帝統治時期,爆發了紅巾軍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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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謙資料:明代永樂時期名臣,漢族人,祖籍考城,也即是現在的今民權縣(因為他的祖上元朝時去杭州做官,那時候舉家遷至錢塘,所以很多記載中也就直接寫他是錢塘人)。生於1398年,亡於1457。字廷益,號節庵,進士出身,做官做到少保,所以又稱之為於少保。
于謙是一個典型的清官,平素極盡可能的簡樸,但是性情十分耿直,所有有很多同僚對其不滿。明英宗被外族擄走時,他擁立了新皇帝明景帝,贏得了新皇的欣賞,可以施展身手。但是好景不長,後來有人迎明英宗復位,就把他當做絆腳石殺害。
他最出名的詩作就是石灰吟: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體現了他威武不屈的氣節,流芳百世。
時代背景:在明朝元順帝統治時期,官場混亂腐敗,魚肉百姓,人民生活水深火熱,還爆發了紅巾軍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