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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5252128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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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863782197231
交通事故後受傷者在治療過程中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積極賠償,取得受害人的家屬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交通事故後受傷者在治療過程中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積極賠償,取得受害人的家屬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之規定: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2.由上可知,肇事者是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義務。
3.在交強險的範圍內,只要肇事車輛被認定有任何責任,受傷者可以先在交強險中可以獲得理賠,此時是無須計算雙方責任比例的,超過交強險的部份,再由有責任的人依照須負擔的比例理賠。
交強險賠償限額: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一般來說,我方可向有責任的人求償的專案大致如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親屬護理也可主張賠償)、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5.此外,我方後續有可能衍生出,經過鑑定後被認定符合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標準 的狀況。
若真如此,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7.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