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招聘流程
1、招聘人員(新增編人員或編制內缺員)必須由用人單位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公司領導稽核,送公司辦公室人事主管核對是否符合定編定崗要求,再由人事主管報公司總經理批准並列入公司招聘計劃。
2、人事主管根據人員需求申請表擬訂招聘方案和崗位說明,與企劃部協同選擇適合的媒介統一發布公開招聘資訊或從公司人才庫裡選聘合適的人才。
3、聘任各級員工以品德優秀、學識、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所任崗位為原則,如不影響崗位工作,應注意選聘殘疾人和有某些方面特長者。
4、日常招聘:應聘人員由人事主管接待、預約,指導應聘人員填寫招聘表(見附表2),調查瞭解核實應聘人員所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初步篩選後,再協同用人單位面試,最後上報總經理批示。 集中招聘:應聘人員由人事主管初選,再由用人單位、公司領導成立招聘考核組,由考核組集中面試考評,並將集體研究意見報總經理批示。 商管公司營業員、物業公司保安員及保潔員所由在單位負責人批示確定,但不得突破編制人數。 如遇特別優秀人才,人事主管可隨時向總經理彙報,採用簡易程式,以避免錯失人才。
5、試用人員到職前應到公司辦公室報到,經人事主管進行企業文化教育和崗前公司制度培訓合格,並將員工試用通知表(見附表3)送用人部門後方可上崗。
6、試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者(表現優秀者可建議縮短試用期),在試用期滿後由其直屬單位主管及時填報員工試用通知表,由試用者本人簽字確認,經人事主管稽核,呈報總經理批准並辦理有關轉為正式員工的手續。
7、在試用期間試用人員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建議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並在員工試用通知表上籤署意見,由試用者本人簽字確認,經人事主管稽核後辭退。
8、如果未按上述規定流程擅自聘用人員,公司將不予認可,並不予計發工資。
公司人事招聘流程
1、招聘人員(新增編人員或編制內缺員)必須由用人單位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公司領導稽核,送公司辦公室人事主管核對是否符合定編定崗要求,再由人事主管報公司總經理批准並列入公司招聘計劃。
2、人事主管根據人員需求申請表擬訂招聘方案和崗位說明,與企劃部協同選擇適合的媒介統一發布公開招聘資訊或從公司人才庫裡選聘合適的人才。
3、聘任各級員工以品德優秀、學識、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所任崗位為原則,如不影響崗位工作,應注意選聘殘疾人和有某些方面特長者。
4、日常招聘:應聘人員由人事主管接待、預約,指導應聘人員填寫招聘表(見附表2),調查瞭解核實應聘人員所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初步篩選後,再協同用人單位面試,最後上報總經理批示。 集中招聘:應聘人員由人事主管初選,再由用人單位、公司領導成立招聘考核組,由考核組集中面試考評,並將集體研究意見報總經理批示。 商管公司營業員、物業公司保安員及保潔員所由在單位負責人批示確定,但不得突破編制人數。 如遇特別優秀人才,人事主管可隨時向總經理彙報,採用簡易程式,以避免錯失人才。
5、試用人員到職前應到公司辦公室報到,經人事主管進行企業文化教育和崗前公司制度培訓合格,並將員工試用通知表(見附表3)送用人部門後方可上崗。
6、試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者(表現優秀者可建議縮短試用期),在試用期滿後由其直屬單位主管及時填報員工試用通知表,由試用者本人簽字確認,經人事主管稽核,呈報總經理批准並辦理有關轉為正式員工的手續。
7、在試用期間試用人員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建議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並在員工試用通知表上籤署意見,由試用者本人簽字確認,經人事主管稽核後辭退。
8、如果未按上述規定流程擅自聘用人員,公司將不予認可,並不予計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