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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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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紙家書
不算。
很多家庭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在婚後增值了,增值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這裡需要區分情況。
類似題主這種問題,涉及到一個概念:孳息。
所謂孳息,指的是“原物產生的利息”,又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我們用白話來解釋一下,以題主提到的老公這個婚前個人房產為“原物”:
所謂天然孳息,指的是這個房子放到那不動,由於自然增值(房價漲了)所產生的收益。而房價上漲,又不受夫妻二人左右。所謂法定孳息,指的是這個房子用來經營了,例如出租產生了租金收益。按照《民法典》規定:
第三百二十一條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這套房子自然增值了,屬於天然孳息,增值部分屬於所有權人,即題主的老公,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稍微延伸一下。《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注意上面的加粗部分,可以套到“法定孳息”這個定義上——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用於生產經營投資所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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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前全款買房婚後轉賣,也屬於男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形式的轉換,並沒有因此行為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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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紙家書
不算。
很多家庭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在婚後增值了,增值部分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這裡需要區分情況。
類似題主這種問題,涉及到一個概念:孳息。
所謂孳息,指的是“原物產生的利息”,又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我們用白話來解釋一下,以題主提到的老公這個婚前個人房產為“原物”:
所謂天然孳息,指的是這個房子放到那不動,由於自然增值(房價漲了)所產生的收益。而房價上漲,又不受夫妻二人左右。所謂法定孳息,指的是這個房子用來經營了,例如出租產生了租金收益。按照《民法典》規定:
第三百二十一條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這套房子自然增值了,屬於天然孳息,增值部分屬於所有權人,即題主的老公,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稍微延伸一下。《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注意上面的加粗部分,可以套到“法定孳息”這個定義上——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用於生產經營投資所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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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前全款買房婚後轉賣,也屬於男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形式的轉換,並沒有因此行為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