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透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佔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基本公式
利用級別或區域基準地價評估宗地地價時,基準地價係數修正法是透過對待估宗地地價影響因素的分析,利用宗地地價修正係數,對各城鎮已公佈的同類用途同級或同一區域土地基準地價進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觀價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V=V1b×(1±∑Ki) ×Kj (58)
式中:V:土地價格
V1b: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級上的基準地價
∑Ki:宗地地價修正係數
Kj:估價期日、容積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它修正係數。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透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佔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基本公式
利用級別或區域基準地價評估宗地地價時,基準地價係數修正法是透過對待估宗地地價影響因素的分析,利用宗地地價修正係數,對各城鎮已公佈的同類用途同級或同一區域土地基準地價進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觀價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V=V1b×(1±∑Ki) ×Kj (58)
式中:V:土地價格
V1b:某一用途土地在某一土地級上的基準地價
∑Ki:宗地地價修正係數
Kj:估價期日、容積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它修正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