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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軒老師談教育

    肯定犯法的,比較嚴重的家庭暴力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打孩子於法不容,於理不合。

    很多家長認為,我打自己的孩子跟別人沒有關係。可能跟別人沒有關係,但是卻跟孩子有直接的關係。打孩子已經觸犯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僅傷害孩子的身體,還會對孩子的精神造成一定程度的創傷。

    打孩子是最無能的一種教育方式,如果打孩子就能把孩子教育好,那麼教育就成為天下最簡單的事情了。偶爾的懲戒可以有,但經常性地打就已經違法了。不但違法也不合理,簡單粗暴從來不是教育孩子的正確方式。

    經常被打的孩子也會有暴力傾向。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如果父母總是選擇用打罵的方式來教育孩子,那麼孩子也學習這種處理問題的方式,以後也會用這樣的方式去對待別人,甚至是對待自己的父母。這對孩子以後的婚姻和生活都會產生不良的影響。

    那些在童年時代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孩子,很難對自己的父母感恩。幸運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癒;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癒童年。當他們回首往事的時候更多的是被童年的陰影籠罩,除了痛恨又怎麼有溫暖和感恩呢?

    不要打著愛孩子的名義發洩自己的壞情緒。

    很多父母總是說我打ta是為了ta好。與其說為孩子好,還不如直接說是發洩自己心中的怒火。為孩子好的表達方式有很多,你選擇的是孩子最不想要的。孩子不是我們養的寵物,心情高興的時候就親親抱抱,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拉過來揍一頓。

    我們既然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來,就應該精心的培養他們,讓他們健康地成長,有快樂的童年和幸福的未來。

  • 2 # 做好自己090726

    父母經常打孩子肯定不對,構成嚴重傷害的要負法律責任。

    我們為人父母,不要以為孩子的一切都是我們給予的,當孩子犯錯或做了什麼令父母不開心的事,就可以為了發洩心中的怒火而打孩子!這是不公平的,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不是父母的玩具,想怎樣就怎樣!

    對於經常打孩子的父母,想必已經把打當作一種教育孩子的手段了,習慣了就成家常便飯,這是十分恐怖的,當孩子有問題時,應理智解決,決不是為了一時痛快,暴力相對,既簡單粗暴又深深傷害孩子,讓他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得不償失!

    當孩子還小的時侯,受到打罵無還手之力,等要十多歲,他長得和你差不多高了,再對他動手,他是會反抗的,到時兩敗俱傷。後果就很嚴重。

    我覺得既然父母會動手打孩子,說明已經忍無可忍才出此下策的,那對於屢教不改的該怎麼辦?冷處理,不要和他說話,不理他,把他喜歡的東西都沒收,此時無聲勝有聲,氣消了再心平氣和地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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