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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藍風24

      麻醉意外屬於手術風險範疇,不算意外傷害。

      按照保險業的常見定義,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一、意外傷害保險裡通常的免除責任有:藥品過敏導致的意外傷害,手術導致的意外傷害。這兩個都是不能得到理賠的。

      不過各家公司的產品之間存在差異性,某些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或者人壽保險(死亡險)裡面可以涵蓋這部分的保險責任。

      二、意外傷害包括意外和傷害兩層含義。

      1.所謂意外是指被保險人的主觀狀態而言,指被保險人事先沒有預見到傷害的發生或傷害的發生違背被保險人的主觀意願,其特徵是非本意、外來的、突發的。

      2.所謂傷害,是指被保險人的身體遭受外來事故的侵害,使人體完整性遭到破壞或器官組織生理機能遭受損害的客觀事實。傷害有致害物、侵害物件、侵害事實三個要素過程。

      按是否可保劃分,意外傷害可分為不可保意外傷害、特約保意外傷害和一般可保意外傷害。

      三、意外險分類:

      1、不可保意外傷害

      不可保意外傷害,即意外傷害保險的除外責任,基於法律的規定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保險人不應該承保此類意外傷害[1] 。

      2、特約保意外傷害

      特約保意外傷害是指那些保險人考慮到保險責任不易區分或限於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經過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有時還要加收保險費後才能承保的意外傷害。

      3、一般可保意外傷害

      一般可保意外傷害是在一般情況下都可以承保的意外傷害。除不可保意外傷害、特約保意外傷害以外,均屬一般可保意外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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