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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封國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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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刑辯金融證券律師陸青
不說彎彎繞,一審認定你有犯罪事實並應予實刑處罰。而這些事你又確實做了,二審判你緩刑。在現實司法環境中已經很好了。動不動就說無罪,是對當事人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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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海拾貝
當然算贏了。
按照法律的規定,主要判決分為無罪和有罪兩種。
就無罪而言分為法院判決無罪和檢察院認為無罪而作的絕對不起訴。現在的司司法環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判決無罪和做絕對不起訴的數量越來越多了,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一旦進入了刑事程式,最終判決有罪的比例仍然是非常非常高的。或者說,基本上絕大多數的案件只要進入了刑事程式,立了刑事案件,都會最終判決有罪。
就有罪而言從重到輕可以分為以下幾種結果:
第一,當然是死刑了,這是剝奪人的生命權的,是最重的刑罰。其中包含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第二,是無期徒刑,其剝奪的是人長期的自由權。
第三,是有期徒刑。顧名思義,是剝奪一定期限的自由權。其中對於判處三年,以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判處緩刑。
第四,是拘役。這種跟有期徒刑基本類似,只不過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每個月休息幾天。當然,基本上也只是規定而已。拘役都可以判處緩刑。
第五,是管制。這種類似於緩刑,是需要進行社群矯正的。
第六,是單處附加刑,包括單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驅逐出境。
第七,是免於刑事處罰,這是法院能判決的,除了無罪以外最輕的刑罰了。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檢察院的相對不起訴。
對於判處自由刑的,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去分,就是監禁刑和非監禁刑,其中管制和緩刑屬於非監禁刑,也就是不用在看守所或者監獄裡待著,只是部分限制人身自由(主要是不能離開居住的市),並沒有完全限制。
由此可見,像你說的一審判處實刑,二審判處緩刑,那當然是從輕判處了。當然,也就是屬於贏了。只有一種例外情況,就是你的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或者是犯罪情節輕微到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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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利速遞
現在緩刑也不輕鬆,二十四小時接受監管,每個月要學習,要交思想報告,還得參加公益勞動,稍不注意還會被收監,接受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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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建律師
那可真不一定,比如一審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等到二審折騰完時,刑期馬上屆滿,二審卻改判了緩刑,你說算贏嗎?當然了,實踐中這種情況也不太可能發生。
回覆列表
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不同,不是原被告雙方的對抗,除非有附帶民事訴訟,否則對被告人來說用輸贏來判斷是不準確的。
對於被告人來說判斷刑事案件的結果,無罪是最好的結果,如果在有罪的情況下,根據具體案情免於刑事處罰,適用緩刑,從輕、減輕判決都是有利的結果。結果的好壞需要委託專業刑事律師根據案情綜合預判,再確定一個期望的目標,達到這個目標就是辯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