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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eghk4829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於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企業發生商品銷售退回業務,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未確認銷售收入的發出商品退回。由於銷售收入並未確認,這種情況下只需將已記入“發出商品”、“委託代銷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轉回即可,發出商品被退回時,應按其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委託代銷商品”等科目。  

    2.已確認收入的銷售退回。由於這種銷售退回發生在企業確認銷售收入之後,則不論是當年銷售的,還是以前年度銷售的,除退貨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涵蓋期間外,一律衝減退回月份的銷售收入。已結轉了銷售成本的,還應同時衝減退回月份的銷售成本,以及銷售退回貨物所涉及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3.報告年度彙算清繳後的銷售退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規定,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中涉及報告年度所屬期間的銷售退回發生於報告年度所得稅彙算清繳之後,應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稅法規定,在此期間的銷售退回所涉及的應繳所得稅,應作為本年度的納稅調整事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後,國家稅務總局專門出臺了《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於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因此,在次年的所得稅彙算清繳前退貨,並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減上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只能在發生當期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 2 # 使用者884323649018

    對於一般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銷貨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銷貨方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一一對應。 其次,做好會計分錄: 借:應收帳款(現金或銀行存款) 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負數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負數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負數 貸:庫存商品 負數 銷售退回,一般是允許抵減當期銷項稅的;不允許抵減增值稅的情況,只有在購買方存在,對於銷售方是沒有影響的,只需要正常計算增值稅應可以了。

  • 3 # 微笑的水歲月薄荷微

    由於小規模納稅人是按照徵收率而不是稅率執行徵收。因此其增值稅在實際繳納時候,透過計算小規模納稅人的營業額乘以相應的徵收率,就是該小規模納稅人所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發生銷售退回時,若發生在增值稅實際繳納之前,那麼直接衝減當期銷售收入就可以了。

    若發生在增值稅實際繳納之後,衝減下期的營業收入。若會計核算較健全,還需要調整上期財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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