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速速影片

    小孩母親沒有身份證是無法辦理出生證明的,法律明確出生證明辦理必須提母親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才可以進行辦理。以上海為例子,當地《上海市<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1)明確了當地《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流程以及無法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情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無法核定母親資訊的新生兒,不能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機構應出具《無法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的證明》。(一)無法提供新生兒母親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二)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的姓名等相關資訊不一致,且無法提供戶口登記機關的相關證明等檔案。二、《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的程式參考如下:(一)助產機構在孕婦孕末期或入院時,即向孕婦發放《上海市<出生醫學證明>申領須知》,指導產婦及其家屬按專案填寫《申領須知》,確定新生兒姓名,並由新生兒父母雙方簽字確認。(二)胎兒娩出後,由接生人員根據胎兒分娩情況填寫《出生醫學記錄單》,並與分娩登記本、病案記錄以及《申領須知》所提供的相關資訊進行核對。(三)助產機構資訊報告人員於新生兒出生後7天內,依據《出生醫學記錄單》登陸資訊系統進行出生人口資訊直報。(四)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應在孕婦出院前按要求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及時申領《出生醫學證明》。(五)簽發機構根據《<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和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等進行認真稽核,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對材料齊全的,及時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做好籤收登記。對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六)對於在助產機構出生後死亡的新生兒,應按程式開具《出生醫學證明》,並在三聯單每一聯上註明“已死亡”。該《出生醫學證明》的副頁交由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向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派出所辦理出生和死亡手續。該《出生醫學證明》的正頁和存根由助產機構歸檔儲存,也可按產婦要求將《出生醫學證明》的正頁交由其自行保管,並做好籤收登記。三,根據個人經驗,現階段對於《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是很嚴格的,必須提供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掃描晶片資料核驗並影印留底備案後才給予簽發,若孩子監護人無法提供孩子母親身份證原件進行核驗的情況下,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的部門是有權認為無法確定孩子母親資訊而發放《出生醫學證明》。對於母親確實因身份證原件丟失等情況無法提供原件,就需要由戶籍所在地村委會計生部門或者戶籍機構出具帶有當事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前往諮詢。各地政策有所不同,需直接諮詢孩子出生證明出具的部門為準。

    "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上海市管理辦法》.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故宮都有哪些殿不要具體介紹,只要宮殿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