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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魚愛吃小橙子

    你說企業辭退員工,我信,但是,強迫員工寫辭職報告我覺得有待確認。

    現在農民工都多少知道點法律知識了,企業員工對於怎麼維護自己權力心裡有數,就是本人不懂,親戚朋友也會出主意,難道企業還要來個屈打成招不成。

    一、關於辭退員工

    企業想要辭退員工,那也要按勞動法執行,該賠多少賠多少,企業不可以藐視法律,隨心所欲亂來的,有爭議,你們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再去投訴維權。

    二、關於強迫寫辭職報告

    我覺得員工不願意的話,誰也強迫不了你,企業敢用非法手段迫害你們,那你報警好了。這樣日後維權的證據也有了。

    企業要辭退一個員工很正常,也很簡單,我覺得企業沒必要為辭退一個員工大費周章,得不償失。他們真這樣搞法,公司還要不要開呢?在職員工看到這樣無情無義的老闆,心裡作何感想?現在找工作都是雙向選擇的,老闆做事做到這個份上,估計是留不住人的。

    三、冷靜應對

    員工遇到這樣的事要冷靜,多瞭解勞動法,怎樣做才對自己最有利,在合理的範圍內,最大限度爭取自己的權益。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權益。

    結語:人不犯你,你不範人;人若犯你,不可做縮頭烏龜,否則,某些人會得寸進尺。

  • 2 # 職場天下

    對於這些公然違法企業,員工要學會正確維權,不要心軟,要掌握相關勞動法知識,進行合理合法的維權行動,建議如下:

    1,任何強迫行為都是非法的,這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任何法律都不可越於憲法。企業辭退員工,讓企業出具書面解除勞動者勞動關係證明就行了,如果強迫你寫,有兩個方法:

    A,你願意自己寫的話,理由要寫:被辭退。其它的無關話語不要寫了,公司同意就讓蓋公章,不同意讓你主動離職,勸你為了自身的合法權益,不要寫;

    B,你不願意寫的話,就直接拒絕,企業強迫你的話,直接報警,不用怕什麼。成人了,這一點事情都不能處理,就永遠處於被別欺壓的境界。

    2,在勞動糾紛出現之前,勞動者要學會採集相關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工牌,工衣,考勤卡,工資條,勞動合同,錄取通知書,社保回執等,這些是維權時需要的,切記,如果有相關的證據缺失,建議採用錄音的方式,主動採證,且在採集中,主動提起公司管理的名稱職位,事件等。本題中,企業違法強迫員工自離,是違法的,員工完全採集好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索要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話,是要賠償金,即雙倍經濟補償金,拿不到的話就申請勞動仲裁,拿起相關證據即可,勝率基本上都能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盼望著盼望著,來了?;魯迅的什麼詩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