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述職報告大體由三部分組成:
一、緒言。就是述職報告的開場白。在這部分應交待清楚述職者的身份和職責,主要說明所分管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和述職時間(一季度、半年或全年)。
二、主要業績。這是述職報告的重要部分。其主要內容包括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突出的業績以及自我評價等。換句話說,就是寫述職者做了哪些工作,怎麼做的;取得了哪些成績,其效益如何;從質和量兩方面,進行自我評價。
三、問題和改進措施。這部分主要明確講敘在履行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述職者應負的責任及今後改進的具體辦法,問題要找準,態度要誠懇,措施辦法要可行,切忌問題含混,措施空泛。
從一篇述職報告的文章結構上講,寫好上述三部分就基本是一篇完整的述職報告。但要真正寫好一篇述職報告,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堅持實事求是。述職者在講成績或問題時,都要實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成績講足。問題講透,不誇大,也不縮小,要原原本本反映履行職責的狀況;
二、著重講述履行職責的主要情況。每個幹部職責不同,實施的工作也不同,不可能把所有的工作都寫出來,要選擇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和突出的政績來寫。一篇報告一般在3000字左右,發言稿30分鐘左右為宜。
三、要寫出個人的作用。個人述職必須交待清楚在每項工作和取得的成績中自己所起的作用,是起主要的作用,還是支援他人或部下的作用;是起組織協調作用,還是親自帶頭的作用;是起決策作用,還是提合理化建議的作用,只有講清個人所起作用,才能看出述職者與業績的關係,準確評價述職者的功績。同樣,對於存在的問題和過失,也要分清責任,是負領導責任,還是負直接責任。在講個人作用的時候,要擺正關係,正確處理好個人作用與集體效能的關係。不能把成績都記在個人賬上,也不能籠統擺政績,看不出個人的作用。
個人述職報告大體由三部分組成:
一、緒言。就是述職報告的開場白。在這部分應交待清楚述職者的身份和職責,主要說明所分管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和述職時間(一季度、半年或全年)。
二、主要業績。這是述職報告的重要部分。其主要內容包括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突出的業績以及自我評價等。換句話說,就是寫述職者做了哪些工作,怎麼做的;取得了哪些成績,其效益如何;從質和量兩方面,進行自我評價。
三、問題和改進措施。這部分主要明確講敘在履行職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述職者應負的責任及今後改進的具體辦法,問題要找準,態度要誠懇,措施辦法要可行,切忌問題含混,措施空泛。
從一篇述職報告的文章結構上講,寫好上述三部分就基本是一篇完整的述職報告。但要真正寫好一篇述職報告,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堅持實事求是。述職者在講成績或問題時,都要實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成績講足。問題講透,不誇大,也不縮小,要原原本本反映履行職責的狀況;
二、著重講述履行職責的主要情況。每個幹部職責不同,實施的工作也不同,不可能把所有的工作都寫出來,要選擇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和突出的政績來寫。一篇報告一般在3000字左右,發言稿30分鐘左右為宜。
三、要寫出個人的作用。個人述職必須交待清楚在每項工作和取得的成績中自己所起的作用,是起主要的作用,還是支援他人或部下的作用;是起組織協調作用,還是親自帶頭的作用;是起決策作用,還是提合理化建議的作用,只有講清個人所起作用,才能看出述職者與業績的關係,準確評價述職者的功績。同樣,對於存在的問題和過失,也要分清責任,是負領導責任,還是負直接責任。在講個人作用的時候,要擺正關係,正確處理好個人作用與集體效能的關係。不能把成績都記在個人賬上,也不能籠統擺政績,看不出個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