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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子維說

    在網上發表的話, 你是可以一稿多投的, 但是,你若是與某個網站簽約了, 那麼你就不可以再和別的網站簽約了, 也不可以一搞多投了

  • 2 # 端一小

    在IEEE的官方頁面上對一稿多投的定義很簡單: 文章需要是未曾發表,同時也未在審稿狀態中。

    For many years, IEEE multiple publication policy has established a useful standard for authors and publication volunteers. Authors should only submit original work that has neither appeared elsewhere for publication, nor which was under review for another refereed publication.

    其實所有作者都知道同一稿子不能發表在多個期刊上的,從婚姻角度上說就是犯了重婚罪了。而且那樣很容易就能被檢索出來,後果很嚴重,所以真正去這麼做的人是極少數的。但是對於一稿多投的畏懼感卻少了很多,因為如果投的兩個甚至幾個期刊隔的很遠,編輯跟審稿人又不相同,給發覺的可能性是比較小的。再說了,文章不是還沒有發表出來嘛。如果只有一個期刊錄用的話,那就沒有任何一稿多發的風險了。在那種需要論文畢業或者評職稱的時候,作者往往會受到現實壓力而主動選擇一稿多投。或者是首先投的期刊審稿時間太長或者失去聯絡的時候,作者也會被迫的選擇投稿到其他的期刊。

    對於一稿多投的界定正常情況下是沒有用處的,因為極少情況下才會同時看到投到不同期刊上的相同稿件,所以要抑制一稿多投,更多的還是需要道德上的自我約束。

    一稿多投是影響很不好的學術道德問題。IEEE官網上也說得很簡要:

    Multiple publications is considered wasteful of funds and space, does not give members and libraries full value for their subscriptions, and causes citation and indexing confusion. It is to be avoided except under unusual circumstances.

    主要就是浪費了編輯跟審稿人的時間。而一旦被多個期刊同時發表出來,會讓人在引用文章的時候很困惑。

    一稿多投一旦被發現,除了文章肯定被拒之外,一些期刊還會通知相關的單位。最後怎麼處理,每個單位可能不同,但是總會影響作者的誠信度,妨礙以後的文章發表。作者們還是不要抱著僥倖的心理去越界,要是有發表文章期限上的壓力的話,還是要早做打算,早點投稿或者多花時間潤色文章,提高文章的被錄用率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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