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本是廣大勞動者的護身符,也是用人單位的緊箍咒,為何有些企業領導視法為兒戲呢?原因不外下面幾點:
一、領導手中握著權柄,管者強勢,被管者弱勢,自古如此。找工作難,找份好工作更難,在別人手下謀生討生活,別人完全掌控著著你的經濟與政治生命,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自然有他狂妄的資本。你今天敢告他違反《勞動法》,明天就可以叫你走人!反正違法成本也低,縱使法律要追究,也是公司出錢擔責,於他何損?所以,普通員工心知領導的做法違法,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拿準了這一點,少數領導所以無畏:《勞動法》耐我何?
二、維法成本高,員工不想浪費時間和精力。前面說了,員工在企業的去留、升遷全部掌控在企業領導手中,誰都在崗時維法的後果很嚴重,所以沒有人會犯傻。就是離職時維法,舉證、提高也需要時間和精力,小老百姓是靠工作掙錢養家的,忙著尋找下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哪有那麼多閒心去維權!
三、法律意識有待加強。這個加強,不光是一些企業領導有,很多職工也有。除了前面講的無奈,意識形態的因素也佔了相當大的份量,“民不和官鬥”、“胳膊扭不過大褪”,老觀念依然在作怪,所以害怕維法,害怕打官司,總認為打也是白打,正是這些觀念和認識,給了一些領導無視勞動法的底氣。
雖然主客觀原因促成了一些領導無視勞動法,但我們相信,隨著中國法治的日趨健全,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逐步覺醒,那些無視法律權威的人必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本是廣大勞動者的護身符,也是用人單位的緊箍咒,為何有些企業領導視法為兒戲呢?原因不外下面幾點:
一、領導手中握著權柄,管者強勢,被管者弱勢,自古如此。找工作難,找份好工作更難,在別人手下謀生討生活,別人完全掌控著著你的經濟與政治生命,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自然有他狂妄的資本。你今天敢告他違反《勞動法》,明天就可以叫你走人!反正違法成本也低,縱使法律要追究,也是公司出錢擔責,於他何損?所以,普通員工心知領導的做法違法,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拿準了這一點,少數領導所以無畏:《勞動法》耐我何?
二、維法成本高,員工不想浪費時間和精力。前面說了,員工在企業的去留、升遷全部掌控在企業領導手中,誰都在崗時維法的後果很嚴重,所以沒有人會犯傻。就是離職時維法,舉證、提高也需要時間和精力,小老百姓是靠工作掙錢養家的,忙著尋找下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哪有那麼多閒心去維權!
三、法律意識有待加強。這個加強,不光是一些企業領導有,很多職工也有。除了前面講的無奈,意識形態的因素也佔了相當大的份量,“民不和官鬥”、“胳膊扭不過大褪”,老觀念依然在作怪,所以害怕維法,害怕打官司,總認為打也是白打,正是這些觀念和認識,給了一些領導無視勞動法的底氣。
雖然主客觀原因促成了一些領導無視勞動法,但我們相信,隨著中國法治的日趨健全,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逐步覺醒,那些無視法律權威的人必將付出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