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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泂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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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叉叉在成都
先說一下樓盤售賣大背景,對於營銷來說,樓盤的售賣是有計劃節點的,通俗來講就是公司制度要求營銷在規定時間內全盤售賣到70%,90%,售罄,多長時間賣到多少要根據專案大小及市場等因素來確定。舉個例子,就像賣水果一樣,往往賣到最後的都不是太好了,會很難賣掉。但是公司又要求規定時間內售罄,那麼總要想個妥當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怎麼辦呢?
第一,對於尾盤可以進行包銷。就是把剩下的房源給到中介公司,簽署合同,在約定時間內售罄,沒賣完的部分中介公司自己出錢買下來,合同部分會約定包銷總房源總價及單價。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前提下,中介賣多少錢和開發商就沒有關係了,賣低賣高中介自己說了算,那麼中介公司就慢慢賣吧,賣4年也可以。
第二,工抵房。接地氣點的解釋就是工程供應商或者其他的供應商和開發商合作,然後開發商有部分款還未付給供應商,那麼怎麼辦?和供應商商量下,我拿房子給你當錢,供應商手上的房子多,會自己找中介或者朋友親戚售賣,賣掉後更名成購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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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天房知道
“預留房”,“關係房”,“自持房”,“抵押房”,捂盤惜售,在過去幾乎很多開發商都在做的事。(1)開發商樓盤銷售額完成,剩下的可賣可不賣。
一個樓盤不可能吧全部房子都拿出來賣的,例如去化率去了多少(85%,90%,95%不等),剩下的房子,或者是特意保留的房子,開發商已經可賣、可不賣了,剩下的自己留著或者給“別人”留著。(2)暫時“不能賣”的房子。很多樓盤都會有一部分房源是暫時不能賣的,例如拿去抵押給銀行的房子,需等開發商主動去解押出來才可以對外銷售,就好比現在在房產交易中心網站上看的預售樓盤的房源,有部分樓盤資訊上顯示的,可售房源,己登記房源,已售房源,抵押房源。(3)捂盤惜售。
過去的房地產政策,對捂盤惜售的監管是沒有那麼明確的,而且市場好的時候,開發商越是捂盤惜售,在當前的房地產市場、政策的的背景下,禁止開發商捂盤惜售,所有房源應按備案價對外公開銷售。總結:不管是過去,還是未來,新樓盤交房幾年後,都會存在部分一手房在中介手上出售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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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寧靜致遠089
看到幾個人的回答,覺得正常,雖然是目前的一個正常現象,就像以前收受禮品一樣,許多人見怪不怪,其實嚴格來說,是違法的行為。涉嫌違反二項規定:一是商品房賣出後必須網籤,它沒有網籤,再以新房和一手房的名義銷售,涉嫌偷逃國家稅款,二是沒有銷售的,又沒有公開銷售情況,涉嫌捂盤惜售,誤導消費者。至於網上所說的全部包給中介銷售,也是一樣的道理,中介也不能捂盤、也不能不 網籤,使國家失去對房地產的監管和控制。
回覆列表
很正常,原因如下:
第一,開發商一般銷售樓盤都是從較次的房型開始(尤其新房銷售火爆的時候),所以你去售樓部看到有些好的層次房型的房源,基本都是“售罄”標註就明白了。
第二,開發商會留好的房源捂盤,一方面留給關係戶,另一方面會等高價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