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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雨說歷史

    兵力不夠,膽量不夠,多方制衡沒有機會,如何反抗和推翻。從封建王朝創立開始的時候皇權和地方的問題就是各個王朝著力解決的問題和矛盾。秦王朝的郡縣制,漢朝郡國並行制,包括唐朝後來藩鎮。王朝統治者一方面希望地方拱衛王室,保證安全和穩定,另一方面又擔心地方擁兵自重。所以從宋朝開始統兵權和調兵權分離,文官牽制武官,地方官吏相互監督,皇帝想出各種辦法讓他們能夠治理一方,拱衛京師又不會威脅到皇權。

    題主所提出的總督和巡撫開始於明朝。明朝剛剛建立朱元璋裁撤中書省和地方行中書省,歸六部權力於自己一身,地方長官則設立左右布政使來負責一省政事,軍事則有都指揮使負責,監督則由按察使負責。所以明朝的封疆大吏可以說有布政使,都指揮使,按察使三人,同時這三方也是地方最高長官。後來隨著皇權的加強,京師會派遣官員到地方管理和考察一省軍政,或者由於特殊情況要由京師派人去擔任指揮軍隊平叛這些人被稱為總督和巡撫。但是這兩個官職並不是長期性的,他們做完事就回到朝廷裡。比如明朝抗倭名將胡宗憲就是抗倭需求在福建擔任福建總督。

    到了清朝總督和巡撫代替布政使成為封疆大吏,總督為一個省或多個省的一把手,巡撫為一個省的一把手,布政使則成為一省二把手主管民政,財政。總督和巡撫雖然是一省的一把手但是他們並沒有對軍權的實際控制。一省的軍事由提督負責,在沿江,沿海地區除了陸師提督外還有水師提督。所以清朝封疆大吏級別的三位就是總督,巡撫和提督。但是為了防止一家獨大總督節制巡撫,提督,巡撫對總督也有監察,上書的權力,各個省之間的總督和巡撫也有著監督的權力,所以清朝歷史上不乏有總督互參,巡撫互參,總督和巡撫互參的事情出現。最有名的應該就是直隸總督李紱和河南巡撫田文鏡互參事。

    為了防止提督在地方的擁兵自重,所以到了康熙年間,康熙將提督對副將以下的一些中下級將領的管理權交給巡撫負責,巡撫有了自己的“撫標”,總督也有自己的“督標”,但是大概有兩到三個營的兵力,這些都是地方綠營兵,大概每個營五百左右的兵力。所以總督和巡撫雖然是地方的一把手,但是他們的兵力並不足以支撐他們進行謀反,逼宮。他們同時還要受到監督,所以不可能有機會去做這樣的事情。清朝最有機會做這件事的估計就是陝甘總督年羹堯,他後來當上了大將軍,總領西北四省軍政要務,但是依舊沒有逃過雍正皇帝的制裁。

    提督中步軍統領衙門的九門提督總管京師九門防務,兵力達到3萬左右依舊沒有機會去逼宮亂政的膽量,像鰲拜這樣的領侍衛內大臣權傾一時,都逃不過一個小夥子皇帝的制裁,一個地方總督,巡撫又有何機會和膽量去做這樣的事呢。這些總督,巡撫自小接受的都是忠君愛國的思想,大多都是八旗子弟有著他們的忠心和認同,江山社稷是老祖宗一起打下來的那麼也一起守護下來。

  • 2 # 南朝居士

    推翻?用什麼推?他有兵嗎?

    兩千多年的發展,到了清朝,對軍隊控制是很嚴格的,地方上駐防八旗是滿清貴族,督撫是不可能染指的,也無法節制。

    而綠營由地方上的總督、巡撫、提督等統轄。由總督統轄的叫“督標”,巡撫統轄的叫“撫標”,提督統轄的叫“提標”,總兵統轄的叫“鎮標”,提督統轄的叫“軍標”。除此之外在有些地區,還沒有“河標”和“漕標”。標以下設協,副將統之,協以下設營,參將、遊擊、守備分別統之,營以下還有訊,千總、把總、外委等分別統之。

    也就是說,地方綠營是由提督統轄,總督巡撫也能監管,總督是正二品,兼兵部尚書和右都御史,為從一品,提督是從一品,所以總督跟提督級別一樣,但是清朝文官節制武將,所以總督比提督大半級。

    但他們並沒有統屬關係,提督的人事權歸皇帝,總督拿提督沒辦法,這樣,提督跟總督,就不可能尿到一個壺裡去,互相制約對方。

    總督能調動的,也就是他的督標,他的直屬部隊,也就是三個營的兵力,大約在幾百人到兩三千人不等。

    就是說,總督的兵權,最多也就這兩三千人,而且,調動這些人,得打報告,不打報告調兵,想想看什麼後果?

    總督巡撫都是文官,沒有什麼兵權的,他們也不可能造反,

    到了後期能割據一方,是因為太平天國後,軍權下移了,淮軍和湘軍都是私軍,自然能造反。

    總督巡撫都是朝廷派下來的文官,治理地方民政的,也兼軍權,但並沒有調兵權,軍隊也不是他的,這樣的人怎麼可能造反呢?是不是異想天開了?

    就像現在的一省的封疆大吏,也是位高權重,但是有一點兵權嗎?有嗎?他們可能造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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