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應當採取下列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六)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用人單位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八)用人單位應當優先採用有利於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用人單位應當採取下列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六)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用人單位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八)用人單位應當優先採用有利於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