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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雄的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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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餐可飽
我感覺不應該在一起,追了很久都沒在一起,說明還是不喜歡,如果開始就喜歡,就不會讓他追這麼久了。
我剛步入社會的時候,姐姐和我說過一句話“弟弟,如果沒想好和一個女孩在一塊,就別傷害她”。所以我一直記得,不愛,請別傷害。
很多年前,認識一個女孩,和一群朋友聚會認識的,算是個普通朋友,漸漸的女孩開始對我聯絡很頻繁,一塊約出去玩,一塊去吃飯,我那時候也單身,也沒什麼想法,就當普通朋友了,後來漸漸熟悉,那時我自己住,她就來我家給我洗衣做飯,晚上就回去,我一直把她當哥們。
記得有一天下著大雪來給我送水餃,等晚上雪還沒停,她也不說走,我也沒好意思趕她走,就這樣在我家呆到十點多,我看太晚了就開玩笑說:你這是打算住這裡?(我是一室一廳的房子)她開心的說:對啊。我繼續開玩笑說:就一張床,一床被子,你還想和我一個被窩啊?她說:這有啥的?我一個女孩都不怕,你個大老爺們怕啥。最後就留這裡了,等晚上睡覺,我在客廳,她去臥室脫衣,躺到床的另一邊把被子蓋在了身上。等到了一點多,實在是太冷了,就把外套脫了,躺到了床的另一邊,蓋了被子的一角。就這樣迷迷糊糊睡過去了,早晨醒來,我們各自在床的兩邊。什麼都沒發生。
她早晨起來回去了,回去以後給我表白,問我昨晚為啥?追我這麼久,不知道她的心嗎?我說:我一直把你當哥們,我不想破壞了這個感情,如果我真的對你有想法,我早就和你說了。
所以如果有人真的喜歡你,還追了你很久,考慮清楚,別因為感動,和慾望辜負了別人。
如果你能夠試著去和他相處 就有很大的可能 如果你只是反感和厭惡 連一分鐘都不想呆一起 那麼就不要浪費時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