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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826643032706

    不邀自答。突然在今天搜尋這個話題並且不邀自答,是因為我今天接觸到的一個案件讓我觸動特別深:當事人(女)今年四十歲左右,在七年前與前夫離婚,原因是丈夫經常對其使用家庭暴力。奇怪的是她居然沒有起訴離婚,而是使用家庭暴力的男方主動提出離婚,而且女方還未同意。後來女方在案件主審法官的調解和對方律師的勸說之下同意離婚,還放棄了當時還不滿兩歲的女兒的撫養權。離婚之後,她前夫以及他全家都阻止女方去探望自己的親生女兒,在雙方糾纏打鬧後作罷,她也沒有報警。柔弱的她只好偷偷去女兒所在的學校探望孩子,好在學校老師通情達理,讓她把給女兒買的東西寄存在老師那裡,以免被男方及其家庭知道女兒在跟她親媽接觸。但後來還是被她女兒住在學校附近的大伯發現了,大伯就告訴男方及其家庭的其他人了。接下來就是,男方及其家庭鬧到學校,威脅老師和校長,老師為息事寧人,讓女方不要再去學校看望孩子了,女方為老師著想,就沒去。在被發現之前,女方一共只探望了孩子兩次。離婚時女兒兩歲,現在九歲,直到女方偷偷去學校之前,她都不知道自己媽媽是誰。女方跟我說的一個細節讓我感觸特別深,她說:“我去學校時,孩子不知道我是誰,後來老師跟她說這是你媽媽,她立馬就哭了,孩子說"他們說媽媽不是好人",她一直很怕。”女方當時也是淚流滿面。男方在和女方離婚後再婚了,又生了一個孩子,前夫就和他們在城市裡工作、生活,而那個可憐的小女孩就被前夫丟在農村的老家和爺爺奶奶生活。女兒一直被灌輸“媽媽不是好人”的思想,而且一直沒有父母的關愛,甚至不知道母親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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