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碰撞措施
1、安裝:根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10.5的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低位的起重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處於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的起重機中處於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於2米。”立於3#、4#之間的大連華義QTZ400塔機臂長46.8米,立於1#、2#樓之間的河北泰有QTZ400塔機臂長也為46.8米,按照以上規定,華義QTZ400塔機遵循塔吊半徑既要最大面積覆蓋建築物和料場及攪拌站等又要保證安裝、拆卸塔吊時所需要的空間的原則,決定華義QTZ400塔機立於3#、4#樓中間位置,距建築物東山牆軸線13.5米,泰有QTZ400立於1#、2#樓之間偏東部(躲開中間聯廊位置)。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泰有QTZ400吊做為高吊,這樣二臺塔吊安裝的高度確定為:華義 QTZ400為低吊,泰有QTZ400為最高,其中塔吊標準節數由低到高均相差2節。這樣安裝在垂直距離上滿足了上述規程的要求。
2、操作
(1)當兩臺塔吊吊臂或吊物相互靠近時,司機要相互鳴笛示警,以提醒對方注意。
(2)夜間作業時,應該有足夠亮度的照明。
(3)司機在操作時必須專心操作,作業中不得離開司機室,起重機運轉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4)司機要嚴格遵守換班制度,不得疲勞作業,連續作業不許超過8小時。
(5)司機室的玻璃應平整、清潔,不得影響司機的視線。
(6)在作業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嚴禁無指揮操作,更不允許不服從指揮訊號,擅自操作。
(7)迴轉作業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轉。
(8)六級以上大風嚴禁作業。
(9)操作後,吊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放鬆迴轉制動器,並且將吊鉤起升到最高點,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
四、防碰撞措施
1、安裝:根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10.5的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低位的起重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處於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的起重機中處於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於2米。”立於3#、4#之間的大連華義QTZ400塔機臂長46.8米,立於1#、2#樓之間的河北泰有QTZ400塔機臂長也為46.8米,按照以上規定,華義QTZ400塔機遵循塔吊半徑既要最大面積覆蓋建築物和料場及攪拌站等又要保證安裝、拆卸塔吊時所需要的空間的原則,決定華義QTZ400塔機立於3#、4#樓中間位置,距建築物東山牆軸線13.5米,泰有QTZ400立於1#、2#樓之間偏東部(躲開中間聯廊位置)。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泰有QTZ400吊做為高吊,這樣二臺塔吊安裝的高度確定為:華義 QTZ400為低吊,泰有QTZ400為最高,其中塔吊標準節數由低到高均相差2節。這樣安裝在垂直距離上滿足了上述規程的要求。
2、操作
(1)當兩臺塔吊吊臂或吊物相互靠近時,司機要相互鳴笛示警,以提醒對方注意。
(2)夜間作業時,應該有足夠亮度的照明。
(3)司機在操作時必須專心操作,作業中不得離開司機室,起重機運轉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4)司機要嚴格遵守換班制度,不得疲勞作業,連續作業不許超過8小時。
(5)司機室的玻璃應平整、清潔,不得影響司機的視線。
(6)在作業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嚴禁無指揮操作,更不允許不服從指揮訊號,擅自操作。
(7)迴轉作業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轉。
(8)六級以上大風嚴禁作業。
(9)操作後,吊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放鬆迴轉制動器,並且將吊鉤起升到最高點,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