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具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及營業執照副本;
2、提供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個人供給身份證影印件、公司供給營業執照影印件空白處加蓋公章;
3、凡是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出示代理委託協議及託付書;
4、商標註冊證丟掉的,商標局經審查核準後,會在《商標公告》上刊登丟失宣告,並頒佈新的商標註冊證書;
5、如果是商標註冊證破損的,申請人需要將破損的商標註冊證交回商標局,商標局審查核準發出新的商標註冊證。
商標補證的流程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北京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1.申請補證;
2.填寫補證內容;
3.提交補證申請選擇補證型別;
4.提交補證申請;
5.等待補證結果;
商標補證的填寫說明
1.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書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其身份證明檔案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後面填寫證明檔案號碼。
3.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檔案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檔案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註明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4.委託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並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並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5.商標註冊號應按照《商標註冊證》填寫,一份申請補發一個《商標註冊證》。
6.共有商標申請補發《商標註冊證》,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請。
7.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處蓋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此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商標補證的注意事項
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絡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於聯絡。
補證與變更名義一起辦理的,如補證申請以變更前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註冊證》名義為原商標註冊人;如補證申請以變更後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的,補發的《商標註冊證》名義為變更後的商標註冊人。如原商標註冊人公章已作廢的,在申請書上可以加蓋變更後商標註冊人的公章,但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
補證與轉讓一起辦理的,如補證申請以轉讓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註冊證》名義為轉讓人;如補證申請以受讓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註冊證》名義為受讓人。
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如申請人在辦理補證申請6個月後還未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可向商標局免費查詢;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負責向商標局查詢。
1、出具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及營業執照副本;
2、提供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個人供給身份證影印件、公司供給營業執照影印件空白處加蓋公章;
3、凡是委託代理機構的需要出示代理委託協議及託付書;
4、商標註冊證丟掉的,商標局經審查核準後,會在《商標公告》上刊登丟失宣告,並頒佈新的商標註冊證書;
5、如果是商標註冊證破損的,申請人需要將破損的商標註冊證交回商標局,商標局審查核準發出新的商標註冊證。
商標補證的流程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北京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1.申請補證;
2.填寫補證內容;
3.提交補證申請選擇補證型別;
4.提交補證申請;
5.等待補證結果;
商標補證的填寫說明
1.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書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其身份證明檔案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後面填寫證明檔案號碼。
3.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檔案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檔案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註明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4.委託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並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並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5.商標註冊號應按照《商標註冊證》填寫,一份申請補發一個《商標註冊證》。
6.共有商標申請補發《商標註冊證》,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請。
7.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處蓋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此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商標補證的注意事項
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絡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於聯絡。
補證與變更名義一起辦理的,如補證申請以變更前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註冊證》名義為原商標註冊人;如補證申請以變更後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的,補發的《商標註冊證》名義為變更後的商標註冊人。如原商標註冊人公章已作廢的,在申請書上可以加蓋變更後商標註冊人的公章,但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
補證與轉讓一起辦理的,如補證申請以轉讓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註冊證》名義為轉讓人;如補證申請以受讓人名義提出,補發的《商標註冊證》名義為受讓人。
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如申請人在辦理補證申請6個月後還未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可向商標局免費查詢;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負責向商標局查詢。